•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7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道341复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1-17 16:51

    仑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出具县道341复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意见的请示》(仑政〔2023〕99号)收悉。经对《县道341复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其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客观,制定了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和防范方案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经研究,同意评估报告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结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请业主单位按照《评估报告》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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