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7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道341复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1-17 16:51
仑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出具县道341复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意见的请示》(仑政〔2023〕99号)收悉。经对《县道341复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其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客观,制定了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和防范方案操作性强,符合项目实际。经研究,同意评估报告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结论,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请业主单位按照《评估报告》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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