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3-01-06 15:4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号),加快推进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提升气象保障服务“26℃之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南安篇章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深度融入“数字气象”示范区、“海上福建”气象保障样板区、“清新福建”生态气象典范区、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两溪一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成适应新时代南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

      到2035年,建成高效融合的现代气象业务、服务、科技创新和管理体系,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显著提升,气象服务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我市和泉州市气象局科技发展规划,聚焦本地天气系统机理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强化数值预报模式产品、多雷达协同观测和融合分析应用,聚焦智能数字预报和重点领域气象服务技术研究,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研发趋利避害并重的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技术,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象水文模型、生态气象监测预警模型等满足地方特色服务需求的核心技术攻关。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不再列出),市气象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气象科学研究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加强对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立项和科研经费支撑。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气象与生态环境、水利、水文、旅游、农业等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加强跨部门联合科技创新。健全团队攻关模式,激发气象科研创新活力。加强科技成果的技术集成和推广示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3.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持续推进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在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高发易发区域及服务关键区域增补气象观测站点和观测要素。X波段相控阵雷达正式投入业务运行,与全市雷达组建空间监测网,提高“小、短、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加强专业气象观测,加密建设水文气象、海洋气象、生态气象等探测设施,将城市气象观测设备纳入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旅游等特色产业的智能观测。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推进数字智能预报订正应用技术研发,依托国、省、市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建立本地化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的气象预报业务,实现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精细天气,提前1小时精准预警局地强天气。开展基于多源数据的灾害性天气识别预警技术本地化应用,重点开展多源实况数据融合三维分析、局地强降水主客观融合订正、灾害风险影响预报等算法技术。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发展基于场景、基于风险、基于影响的智能感知气象服务,重点研发气象数据可视化、数字预警智能传播等技术。加强与各相关部门、行业的服务需求对接,开发面向重点行业的专业气象服务系统和服务产品。打造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两溪一湾”气象保障服务平台,促进气象服务品牌化、集约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升级迭代气象信息基础设施,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气象信息在政务云平台汇聚共享,气象预警信息接入数字化应急管理体系,实现气象数据跨部门融合应用。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与流域内水利、水文、生态环境等部门实时监测数据的深度共享、创新应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网格办、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7.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极端天气和重大风险研判预警机制。推进智能数字预报与影响预报、风险预警的有机衔接,提高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流域区域洪涝、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开展重大天气气候事件复盘总结,强化预报服务与检验评估的互反馈。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极端天气防灾避险制度。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文体旅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开展气象灾害精细化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建立分灾种、全流程、全覆盖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气象预警融入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5G、小区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中的应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介平台应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配合及时、准确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文化阵地建设,做优做强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气象局、文体旅局、融媒体中心、科协、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作业、科研、安全管理等五大能力建设,发展安全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建设一批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或烟炉作业点,配备高性能新型作业装备,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责任单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1.提升“数字气象”保障水平。发展平台化、智能化的气象大数据应用支撑技术,深化数字气象在风险管控、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城市管理、乡村振兴、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领域应用。推动“气象+”交通物流、卫生健康、能源保供、文化旅游等领域深度融入,服务数字政府、数字乡村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实现气象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文体旅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石井湾”海洋气象保障能力。加强近海海洋气象资料获取,提升石井口岸、泉金航线海雾和大风精密监测能力,研究石井口岸、泉金航线等区域的海雾、大风预警指标。加强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升渔业捕捞、海上牧场、滨海旅游、海上搜救、临港工业、海上重点工程等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水平。开展滨海旅游气象服务,深化挖掘特色滨海旅游休闲气象服务产品。打造“石井湾”海洋气象保障服务示范点。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海事处、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农业生产、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提升农业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样板。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交通气象保障水平。完善交通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打造现代综合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航道、分铁路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建立气象、交通等部门协作的交通安全保障机制,完善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交管指挥的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处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两岸融合”气象保障水平。积极服务在南台胞台企,为两岸创新创业交流和民间交流活动提供气象保障。依托“两溪一湾”气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强化山美水库调度服务水平,保障泉金供水安全,结合“石井湾”海洋气象服务,深入挖掘“成功故里”文化内涵和山海岛气象景观优势,更好地传承和宣传郑成功文化,在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进程中走在前、做表率。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台港澳办,市气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海事处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6.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运用传统媒体和地方政务新媒体,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推进基础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智慧城市,探索建立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建立气象科普传播矩阵,提高气象科普的深度和广度。依托气象局的区位优势,推动气象主题公园角建设,提升北山生态公园的科普功能和文化品位。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实现基于任意位置、智能感知、智能制作、精准供给的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前台。研发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开展高山、滨海等特色气象景观服务。强化康养气象服务,提升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文体旅局、卫健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清新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

      18.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和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两溪一湾”等敏感区域影响的监测和评价。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完善城市防洪排水设计、通风廊道规划、热岛效应评估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围绕建设绿色生态美丽新市域、文明和谐善治幸福城,完善我市“山海”特色生态气象观测系统。聚焦“生态效益”,挖掘“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品牌价值。共建共享风能、太阳能观测站网,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运行、调度等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推动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持续推进以皇旗尖山为代表的云海、日出日落气象景观特色旅游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体旅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评估能力。开展“两溪一湾”生态气候变化评估,建立生态背景数据库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大气污染气象影响条件的协调监测、联合会商和预报预警,分析污染原因及针对管控效果开展快速动态评估。利用气象卫星和雷达遥感等手段支撑火情实时监测,加强森林火险气象预报预警。建立生态气象预报预警模型,提高污染天气应对及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21.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气象科技人员申报省、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将气象纳入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将气象部门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培养与引进并重。加大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力度,释放人才活力,提升气象高层次人才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科技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人才与创新团队激励保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上级业务部门等合作交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气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人才服务和情感关怀,开展人才创新成果和科技人才先进事迹宣传,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细化工作落实措施,优化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气象设施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统筹规划。要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加大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支持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与建成后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强化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应用。构建气象“数字监管”业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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