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2-00195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22〕4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6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17:0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机管综〔2022〕73号)和《南安市公共机构“十四五”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分解表》转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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