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1-00202
- 备注/文号:南政〔2021〕3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7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1-09-07 15:19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国统字〔2016〕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泉州市滞后指标攻坚任务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18〕80号)予以废止。被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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