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1-00076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1〕21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3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关于2021年南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09:1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编制的《2021年南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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