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1-00074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1〕3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通过窗口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昔坂土地公传说》《大鼓乐(诗山)》等7类25项列为南安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依法加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力度,健全保护机制,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南安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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