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1-00070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1〕31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6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申请3米全要素浮标工程海域使用权的请示》(南资源〔2021〕6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项目海域使用权申请,使用期限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之日起算,至2031年3月31日止。项目用海面积2.8353公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科研教学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海域等别为四等。
二、请你单位依法办理免缴海域使用金等相关手续。
附件:南安市海洋自然资源监控体系项目3米全要素浮标工程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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