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1-00041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1〕1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2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审批服务提质提效,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力民企更好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一件事一窗一次办”改革
按照企业和群众“我要办”打造“主题式”政务服务,分批次梳理公布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事”集成套餐130项。
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二、开展“三减一提升”行动
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提升即办比率”的要求,除个别复杂事项外,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审批环节精简至3个以内;总时限压减至法定时限20%以内;“一趟不用跑”比率提升至85%以上;58%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
完成时间:2021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三、实现三个当日办结
(一)将企业开办时间(含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当日办结。
(三)实现涉企不动产抵押登记当日办结。
完成时间:2021年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资源局、住建局
四、推行“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
(一)交房即交证。对经过规划验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二)交地即交证。对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将土地权属审核工作前置到交地环节之前,提前完成权属调查、资料审核、测绘落宗、信息录入等工作,实现公开出让项目在土地出让价款缴清时“交地即交证”。
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资源局、住建局、税务局
五、豁免工程建设项目部分手续
(一)对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1.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且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如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业等),免予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2.免予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3.对于规模较小、技术简单、质量安全风险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消防设计审查需要的除外)。
4.免予提交景观艺术评审、三维建模、日照分析(临近学校、医院、住宅的除外)等材料。
(二)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下的小微型低风险项目豁免办理“给排水申请及接入”手续。
(三)调整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免予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完成时间:2021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
六、强化重大项目服务
对重大项目开展会商会审,推行“智慧导办+团队帮办”,明确审批内容、时限、流程,形成服务清单。2021年3月起,所有重大项目做到“一个项目一份审批清单、一个项目一个服务团队”。
完成时间:2021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改各成员单位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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