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21〕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安市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牵头责任单位的沟通对接,对覆盖我市的各项创新成果逐项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确保落实到位;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确保复制推广顺利。市商务局要加强与泉州自贸办的沟通联系,牵头做好协调、汇总、分析、总结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南安市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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