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21〕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1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福建省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
    时间:2021-01-14 11:0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安市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牵头责任单位的沟通对接,对覆盖我市的各项创新成果逐项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确保落实到位;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确保复制推广顺利。市商务局要加强与泉州自贸办的沟通联系,牵头做好协调、汇总、分析、总结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南安市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