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0-00198
- 备注/文号:南政〔2020〕4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7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南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的遴选、调整和日常联系管理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
一、选聘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热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法治监督,参与督察工作;
(三)无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失信记录;
(四)具有与开展法治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聘任期限
南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由市司法局负责收回并注销南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证件。
四、工作职责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参加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项督察工作;
(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参与本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活动;
(三)参与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的监督工作,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四)参与监督本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工作;
(六)向市司法局提交工作中发现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当地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区域、行业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法治事件;
(七)参与其他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工作事项及市司法局组织的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工作。
五、选聘程序
选聘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荐人员可按照选聘公告要求,直接向市司法局自荐;有关单位可以向市司法局提出推荐人选。经市司法局审核、评定报市政府审批,形成拟聘请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后,由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和证件。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填写《南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自荐申请表》(申请表请前往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网政务公开栏下载,网址:http://www.nanan.gov.cn),并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11月1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nafzzfjs@163.com或者纸质材料报送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南西路308号,联系人:洪凤羚,电话:86380253)
特此公告。
附件:南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特邀监督员自荐申请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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