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0-00138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20〕34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受连续高温干旱天气,部分乡镇灌溉用水紧缺,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现阶段晚稻已进入插秧阶段,各种农作物的生长也都处于关键时节,对水量需求较大,持续缺水将对秋粮生产稳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做好应对高温干旱天气和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粮食生产和农业总产值增长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抗旱责任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干旱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把防御高温干旱灾害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紧迫任务,立即行动,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切实抓好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二、加强监测,强化部门协作
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高温干旱天气动态,及时掌握旱情和灾情,加强与农业、气象、水利、电力等部门联系会商,组织协调好水源供应渠道,保障抗旱救灾电力和柴油等物资供应。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密预报频次,及时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息,提出预防高温天气的措施和建议。
三、科学防范,落实抗旱措施
为切实做好高温干旱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变化,切实抓好以下各项抗旱措施的落实:
(一)全市各水库停止发电(直至旱情解除为止),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二)市水利局加强组织水源调度管理,全力供水保灌溉。
(三)市气象局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工作,针对耕作区密切关注旱情发生情况及天气形势,适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
(四)市农业农村局密切关注旱情变化,加强晚稻生产、作物苗情与土壤墒情调查,及时指导农民采取适当抗旱措施。
(五)各乡镇(街道)要完善抗旱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协调水源供应,启动抗旱应急服务队,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千方百计寻找水源,在充分利用现有灌溉机具和灌溉深井、机井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根据旱情发生程度及农业生产抗旱需求,通过开挖机井深井、购买抽水机、清淤蓄水、维修排灌设施等形式进行生产自救。对在旱情结束前,购买离心泵、潜水电泵在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20%追加补贴(以实际购买出具的发票为准),对开挖机井(100米)的给予每口5000元的财政补助。
(六)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发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抗旱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在抗旱中的主体作用,营造全民抗旱的浓厚氛围。
(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旱情监测报送,及时对辖区内的旱灾农业损失进行调查摸底,并认真填报《南安市旱灾农业损失情况统计表》(附件),于每周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联系人:吴昭环,联系电话:15059815755,邮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南安市旱灾农业损失情况统计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安市旱灾农业损失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序号 |
村别 |
受灾地块 |
受灾 作物 |
应急 水源 |
受灾面积(亩) |
成灾面积(亩) |
绝收面积(亩) |
因旱未插水稻面积 |
现具备灌溉机具(台) |
现存灌溉深井、机井(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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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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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同一种灾害的危害,只计算其中受灾最严重的一次;成灾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绝收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
2.应急水源:指地块附近水库、溪流、蓄水池、机井,通过清沟引水、机械抽水可以解决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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