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0-00138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20〕34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2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当前高温干旱天气做好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28 16:0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受连续高温干旱天气,部分乡镇灌溉用水紧缺,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现阶段晚稻已进入插秧阶段,各种农作物的生长也都处于关键时节,对水量需求较大,持续缺水将对秋粮生产稳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做好应对高温干旱天气和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粮食生产和农业总产值增长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抗旱责任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干旱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把防御高温干旱灾害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紧迫任务,立即行动,做好人员、物资和技术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切实抓好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二、加强监测,强化部门协作

      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高温干旱天气动态,及时掌握旱情和灾情,加强与农业、气象、水利、电力等部门联系会商,组织协调好水源供应渠道,保障抗旱救灾电力和柴油等物资供应。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密预报频次,及时发布高温天气预警信息,提出预防高温天气的措施和建议。

      三、科学防范,落实抗旱措施

      为切实做好高温干旱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变化,切实抓好以下各项抗旱措施的落实:

      (一)全市各水库停止发电(直至旱情解除为止),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二)市水利局加强组织水源调度管理,全力供水保灌溉。

      (三)市气象局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工作,针对耕作区密切关注旱情发生情况及天气形势,适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

      (四)市农业农村局密切关注旱情变化,加强晚稻生产、作物苗情与土壤墒情调查,及时指导农民采取适当抗旱措施。

      (五)各乡镇(街道)要完善抗旱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协调水源供应,启动抗旱应急服务队,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千方百计寻找水源,在充分利用现有灌溉机具和灌溉深井、机井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根据旱情发生程度及农业生产抗旱需求,通过开挖机井深井、购买抽水机、清淤蓄水、维修排灌设施等形式进行生产自救。对在旱情结束前,购买离心泵、潜水电泵在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20%追加补贴(以实际购买出具的发票为准),对开挖机井(100米)的给予每口5000元的财政补助。

      (六)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发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抗旱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在抗旱中的主体作用,营造全民抗旱的浓厚氛围。

      (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旱情监测报送,及时对辖区内的旱灾农业损失进行调查摸底,并认真填报《南安市旱灾农业损失情况统计表》(附件),于每周星期三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联系人:吴昭环,联系电话:15059815755,邮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南安市旱灾农业损失情况统计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旱灾农业损失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盖章)                                           日期:2020年  月  日

    序号

    村别

    受灾地块

    受灾

    作物

    应急

    水源

    受灾面积(亩)

    成灾面积(亩)

    绝收面积(亩)

    因旱未插水稻面积

    现具备灌溉机具(台)

    现存灌溉深井、机井(口)

     

     

     

     

     

     

     

     

     

     

     

     

     

     

     

     

     

     

     

     

     

     

     

     

     

     

     

     

     

     

     

     

     

     

     

     

     

     

     

     

     

     

     

     

     

     

     

     

     

     

     

     

     

     

     

    合计

     

     

     

     

     

     

      备注: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同一种灾害的危害,只计算其中受灾最严重的一次;成灾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绝收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

            2.应急水源:指地块附近水库、溪流、蓄水池、机井,通过清沟引水、机械抽水可以解决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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