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20-00022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20〕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1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的通知
    时间:2020-01-31 09:4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2020春季攻坚战”的通知》(闽治违〔2020〕1号)及2020年1月17日泉州市治违办“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部署会议精神,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控新增、化存量”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全力攻坚,集中力量销号一批“两违”积案,严控新增“两违”,严格落实即查即拆,巩固和提升“两违”综合治理成效,努力实现“增量零增长,存量尽快消化”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化解一批“两违”积案。“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省“两违”信息系统内2014年“两违”综合治理开展以来已调查摸底尚未处置的“两违”积案,实行清单式管理,并认真分析研究,区分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制定处置措施和时间安排,对“两违”系统里已调查摸底尚未处置到位的“两违”积案进行“清零”销号。

      (二)坚决严控新增“两违”。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坚决落实“两违”网格管理机制和巡查、发现、核实、制止和报告责任,充分利用数字城管、手机执法、卫片核查、自然资源“月监测”、南安市加密监测卫片等手段,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实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春节、元宵等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轮守,加强重点区域巡查,落实新增违建“即查即拆”制度,确保发现一起、消灭一起,努力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节后我市将组织卫星遥感监测提取一期卫片图斑,对两节期间新增“两违”情况进行核查。

      (三)统筹做好各项专项清理整治。一是中央部署、正在开展的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经排查纳入清查整治清单的,按照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处理;经排查未纳入清查整治清单的,属于“两违”的,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应当纳入“两违”综合治理范畴,违建信息须纳入省“两违”信息系统,并按“两违”有关规定处置到位;二是“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专项行动,务必在2020年第一季度完成“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对“两违”疑似图斑经核查属于“两违”范畴的,要严格按照“两违”要求依法处置到位;三是自然资源“月监测”疑似图斑核查处置。2019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卫片“月监测”活动,每个月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的套合提取疑似违法图斑,导入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推送至属地县(市、区)组织核查,主要涉及用地、用矿、用海等3方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月监测”疑似图斑核查,对经核查属于“两违”范畴的,要严格按照“两违”要求依法处置到位;四是城市居民楼顶层违法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强化驻村工作队、村(社区)及城管执法队伍巡查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拆除”,对顶风违法建设的,一律予以拆除,对历史形成的违法建设,要按照全市“两违”分类处置办法,分期分批妥善处置。同时,要加强治理协作联动,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单位建立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群众举报机制和物业报告制度,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坚决刹住城市居民楼顶违法建设;五是没收违章建筑物专项清理处置。对不依法执行没收处罚案件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要对没收建筑物案件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掌握没收建筑物处罚执行的详细情况,编制台账,梳理存在问题,深入分析查找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和成因,并根据违章建筑的不同类型,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同时,建立健全没收违章建筑物的处置、移交、拍卖、使用等相关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六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生态资源空间利用项目联合踏勘、“和谐村(社区)”审查工作,对在工作中排查发现的“两违”全部纳入“春季攻坚战”整治范畴,组织对“两违”实际情况进行再梳理,按照“拆除整改一批、报批完善一批、规范处置一批”的原则扎实整治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强力拆违,配强、配齐治违队伍,切实抓好拆违行动每个环节工作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落实职能部门职责,主动配合开展“两违”治理工作,确保全市“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任务的完成,为下一阶段“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领导,加强协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将此次“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作为当前“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强化领导,牵头组织,加强与各部门协作。治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并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其中,市城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相关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违法占地类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的“两违”相关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已取得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未取得施工许可的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两违”相关工作;市水利局负责重要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两违”相关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两违”相关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做好国家公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两违”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利用违法建筑进行无照经营行为的“两违”相关工作。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评。“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市里将利用绩效考评、监督问责等手段,通过挂牌督办、直查直办、明察暗访等手段,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认真开展“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利用南安市加密监测卫片成果等措施考核“两违”防控成效。对进展缓慢、“两违”积案未按要求化解或者未按时完成“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的,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不及时改正的,启动约谈问责;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个人,提请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0年5月18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市治违办。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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