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19-00303
- 备注/文号:南政〔2019〕2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9〕23号)和《泉州市司法局关于抓紧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对以南安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废止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市级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废止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市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市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加强城镇饮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11〕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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