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19-00229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9〕79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5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8 11:3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安市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26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2019〕87号)和《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泉资规〔2019〕19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自然资源部和省、泉州市及南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强化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各地持续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二、检查对象

      (一)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度卫片执法图斑

      1.2018年度土地变化图斑。自然资源部应用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经用地审批、规划等专题管理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并导入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信息系统的土地变化图斑。

      2.2018年度矿产变化图斑。自然资源部将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新增“采矿用地”变更图斑,与矿业权数据套合分析,并导入2018年度矿产卫片信息系统的矿产卫片图斑。

      (二)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图斑

      1.2019年土地季度变化图斑。自然资源部以季度全覆盖为目标,按季度下发的,经用地审批、规划等专题管理信息进行套合分析,并导入2019年度季度土地卫片执法信息系统的土地变化图斑。

      2.2019年矿产季度变化图斑。自然资源部以季度全覆盖、月度覆盖重点矿区为目标,与矿业权数据套合分析,并导入2019年季度矿产卫片信息系统的矿产卫片图斑。

      三、主要任务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及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201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部署和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对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条件的违法严重地区,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督促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认真落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增违挂钩”制度,建立健全“季度+年度”监测为主,即时监测为辅的常态化卫片执法工作机制和技术支持,完善福建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系统,强化地方日常执法监管力度,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201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南安市2019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资源局、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在市自然资源局,由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主任,分管执法监察领导、监察大队长兼任副主任,自然资源局各科室和水头分局、基层资源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

      (二)检查方式与职责分工

      1.检查采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自查整改、市政府组织效能督查和上级资源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自查整改和整改成果进行督导、抽查和审核,并向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送成果。

      2.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全市卫片检查工作,组织加大加密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指导、督促,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及时向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

      市发改局负责协助收集、提供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立项审批方面相关文件、档案资料。

      市财政局负责对市自然资源局没收移交给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的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登记备案工作,并安排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专项经费。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收集、提供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道路建设方面相关文件、档案资料。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违法占用耕地已落实整改复耕的地块进行实地认定验收并出具复耕相关证明文件。

      市林业局负责查处卫片图斑中涉及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协助收集、提供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林地使用审批、植被改良与生态造林等方面相关文件、档案资料。

      市水利局负责会同相关乡镇组件报批卫片图斑中涉及河流(防洪堤)整治等水工建设项目,协助收集、提供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相关文件、档案资料。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协助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负责依法查处和追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级项目基地办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2019年卫片执法检查对象涉及违法地块进行整改拆除复耕。

      五、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我市2019年卫片执法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认真完成2018年度卫片执法任务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下旬,按照上级自然资源工作部署,结合《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先行评测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24号)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本市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开展2018年度卫片整改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4月下旬-6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对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拆除并复垦、对违法勘查采矿点强制取缔关闭,市资源局负责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督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尽早查处整改到位。

      3.验收评估阶段。2019年6月20日前,市资源局根据泉州市抽查评估意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的核查整改意见等,汇总本地卫片检查工作成果,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包括相关数据报表),经市政府审核告后上报泉州市。7月以后,根据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二)及时推进2019年季度卫片图斑核查整改工作

      1.开展核查整改。2019年4月至12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要求,开展2019年季度卫片核查工作;对核实的违法用地,各市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查处、整改拆除复垦工作。

      2.按时上报系统。2019年4月30日、7月18日、10月18日前,市资源局通过季度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分别向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2019年第一、第二、三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整改结果及日常执法季度评价结果。

      3.汇总提交成果。2020年1月10日前,市资源局向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2019年度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卫片执法检查期间,市政府将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实地督导,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对日常自然资源管理混乱、整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自然资源部明确:“2019年卫片实行“增违挂钩”,即在考虑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结果的基础上,将根据一个地区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自然资源违法数量,研究提出一个地区应该暂扣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指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指标等数量,在相关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中予以暂扣。在地方整改落实并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一定比例的指标。但是发现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资源部将直接扣减退还的计划指标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进行约谈”。2019年我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级项目基地办、各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继续强化和落实已形成的“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卫片执法格局,全面完成卫片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查处整改。要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结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对检查发现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逐宗对人对事查处到位,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市自然资源局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部门2019年卫片执法检查采取的新思路、新任务、新措施、新政策、新举措,及时将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切实把卫片执法检查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采取坚决手段、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整改目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级项目基地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对核实确认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要将整改任务逐宗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建立责任人台账清单,逐宗进行研究分析整改,通过拆除复耕或补办用地手续等方式,及时消除违法状态、整改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压实主体责任。为督促落实乡镇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市政府将根据卫片执法工作要求和整改进展情况,将存在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土地面积大或宗数多、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违法勘查开采严重、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差等情况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进行警示约谈。在考虑违法行为整改落实到位情况、自然资源部明确的扣除政策等情节基础上,对违法仍然严重、符合相关问责规定的乡镇(街道、开发区)主要领导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确认有关事实后,启动问责工作。

      (四)完善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机制,要按照“两违”防控和分类处置工作要求,及时牵头组织行政执法中队、自然资源管理所、村镇站(城建办)、林业站及驻村工作队、村(居)等开展巡查监管工作,要充分利用福建省自然资源移动执法监察系统和遥感图斑比对,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有机结合,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五)及时沟通报送。每月1日、15日前,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向市卫片执法检查小组报送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反映工作进度、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信息报送联系人:黄梦婷,联系电话:18150517802,电子邮箱:na86373625@163.com)

      各单位在卫片执法工作中遇到问题的,可与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业务人员联系,土地卫片检查联系人:傅青峰、陈国徽,电话:18150517727、18150517729;矿产卫片检查联系人:叶培聪,电话:18150517725。

      市直有关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城管局,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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