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19-0022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9〕13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8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你局《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福建南安市九峰鞋服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实施关闭的请示》(南环保〔2019〕154号)收悉,经审查,同意对福建南安市九峰鞋服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八匹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益鸿鞋服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宏源鞋服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恒大塑料厂五家企业实施关闭,请你局按照关闭的相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负责关闭协调组织工作。
二、美林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本辖区相关站所配合市政府对福建南安市九峰鞋服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八匹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益鸿鞋服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宏源鞋服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恒大塑料厂五家企业的关闭工作。并负责关闭后日常巡查事项,防止企业擅自非法生产行为的发生。
三、国网南安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对福建南安市九峰鞋服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八匹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益鸿鞋服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宏源鞋服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恒大塑料厂五家企业停止供电。
四、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市政府对福建南安市九峰鞋服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八匹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益鸿鞋服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宏源鞋服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恒大塑料厂五家企业实施关闭工作,负责关闭后日常巡查事项,发现该企业关闭后擅自非法生产行为给予查处。
五、涉及其他行政审批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给予处理。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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