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19-00205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19〕44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4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9-06-20 10:3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积极响应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关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倡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999号)要求,今年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17-23日,主题是“绿色发展,节能先行 ”。6月19日为全国低碳日,主题是“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为做好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节能宣传周期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以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绿色消费、废旧物品回收、生活垃圾分类等为重点,通过横幅、电子屏、网站、宣传栏、微信群、倡议书等载体和组织报告会、推介会、现场会、节能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科普展等多种形式,广泛普及节能知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营造浓厚氛围。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202.109.197.161/ggfw/)已发布我省2019年节能宣传周海报电子版供各级公共机构下载印制。

      二、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于伟国书记在省委全会上对省直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发挥好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我市各级公共机构应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人人动手、人人尽责,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做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三、6月19日开展“低碳日”活动

      低碳日当天,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停开公共区域照明,停开除数据中心等特殊区域外空调,停开六层以下办公楼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鼓励干部职工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135”绿色低碳出行(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周活动,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及时报送信息和总结。节能宣传周期间,及时将相关活动新闻稿件发送至南安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专用邮箱(naggjgjn@163.com), 以便转报泉州市府办公共机构节能科,参加省公共机构节能网等有关媒体同步宣传报道。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全市各公共机构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南安市政府办公室行政保卫科。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傅文灿 联系电话:1875066988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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