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19-00172
- 备注/文号:南政办网传〔2019〕2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9
水头镇、石井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福建环境保护督查监察办《关于对泉州市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专项督办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华源电镀集控区尾水排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9〕24号)的要求,切实强化陆源入海污染物管控,规范设置入海排污口,我市将组织实施沿海片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南安市沿海片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景阳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端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庄国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东良 市政府办副主任
张燕春 市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
陈文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黄南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锦献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金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俊海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柯东辉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乌只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水头分局局长
林炳炎 市公路分局副局长
黄勉生 泉州芯谷南安分园区副主任
林昆泉 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黄文骄 石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金法 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南安市沿海片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刘金法兼任。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直有关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公路分局,泉州市南翼港区发展有限公司,泉州芯谷南安分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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