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19-00135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19〕3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6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8 08:4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4月15日晚,法国巴黎圣母院发生火灾;4月16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今年以来包括我市晋江钱头状元第在内的6起文物火灾事故,再次敲响文物安全警钟。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9﹞47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避免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认识到火灾对文物建筑毁灭性的破坏,高度重视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市文物行政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民宗、消防等相关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文物安全摆在首位,坚持文物安全零起点,严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将文物安全落实到岗位,做到责任到人、运转有效。属地政府与文物管理责任单位、文物产权人要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确保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立即行动,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再排查

      深刻吸取国内外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再排查,坚决避免文物火灾事故发生。

      (一)开展拉网式自查。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要开展文物安全的拉网式自查,特别要将正在使用的文保单位、生产生活中使用明火的古建筑群、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作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文物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并对 2018年底以来排查通报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报告盖章后,于4月29日前报市文体旅局汇总。

      (二)组织市级抽查。4月18日起,泉州市文旅局、消防支队、民宗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国有博物馆安全工作开展抽查、随机暗访。同时,我市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三、突出重点,狠抓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一)突出隐患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要集中整治文物保护单位电气隐患、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燃香烧纸、违规施工操作,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安全管理松懈等突出隐患和问题。重点督促私人产权文物消防安全、宗教场所文物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二)隐患问题销号管理。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完善文物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销号管理。对能立即解决和必须迅速解决的问题需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短期内无法解决的,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市级以上文保单位的问题清单进行销号管理,并由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市文体旅局汇总。

      四、加强管理,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一是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或民居建筑等确需用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或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特别要注意防范周边山林火灾、民居火灾等蔓延到文物古建筑,防范周边烟花爆竹燃放和孔明灯坠落引发的文物古建筑火灾。二是要加强正在修缮的文保单位现场消防管理,正在修缮的文保单位现场一律不得违规住人,不得违规用火用电,不得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切实加强对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三是各文保单位配备足够灭火器具,并对本单位现有消防栓、喷头和消防报警等设备和器材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及时维护、更新,确保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落实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的常态化检查、巡查,充分发挥市级以上文保单位文管员作用,明确文物点安全巡查员,形成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市文物行政、消防、文物执法等部门建立每半年一次“双随机”评估、每季度一次联合安全检查制度。

      (三)强化文物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文保单位消防工程建设,强化文物消防技术措施,加快省级以上文保单位智慧安全用电系统建设、电气线路套管敷设建设。今年 8月底前,完成国保单位智慧安全用电系统建设;争取在 2020年前完成省级文保单位智慧安全用电系统建设,并逐步推广至市级文保单位。

      (四)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文物、消防部门在 4月底前均要开展 1次集中文物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后每年至少集中联合开展 1次培训或演练;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伍,各文物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每半年至少要开展 1次消防演练。

      五、严肃文物安全责任追究

      按照国家文物局印发的《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文物督发〔2012〕1号)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落实文物安全报告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文物安全事故。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附件:南安市文物和博物馆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安市文物和博物馆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汲取晋江钱头状元第火灾教训,切实加强我市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决定于 4月 25日起,由市文体旅局、消防大队会同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组成工作组,对文物和博物馆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排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情况;

      (二)对2018年底以来排查通报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重点检查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市博物馆消防安全情况;

      (四)抽查私人产权、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安全情况。

      二、活动安排

      2019年 4月 25日起,由市文体旅局、消防大队会同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组成 6个工作组,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各工作组具体排查时间根据实际安排另行通知)。

      第一组

      组 长: 李仁杰 市文体旅局副局长

      成 员: 陈 芳 市文体旅局体育科负责人

      侯彬红 市文体旅局文化市场科科员

      卢培峰 市博物馆工作人员

      (联络员: 陈 芳 电话:18959960806)

      检查单位:溪美街道、省新镇、金淘镇、蓬华镇。

      第二组

      组 长:郑青辉 市文体旅局副局长

      成 员:肖斯炜 市文体旅局文化科科长

      黄海珍 市文体旅局文化科科员

      洪晓琳 市博物馆工作人员

      (联络员:肖斯炜 电话:13505001399)

      检查单位:柳城街道、美林街道、罗东镇、九都镇、乐峰镇。

      第三组

      组 长:赵志斌 市文体旅局党组成员

      成 员:陈海波 市文体旅局旅游质监所所长

      施能忠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林兆彬 市博物馆工作人员

      (联络员:陈海波 电话:13799208898)

      检查单位:仑苍镇、英都镇、梅山镇、洪濑镇、向阳乡。

      第四组

      组 长:黄文亭 市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副主任科员

      成 员:黄丽琼 市委统战部民宗科科长

      刘 平 市消防大队参谋

      黄建军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联络员:黄丽琼 电话:13505016089)

      检查单位:官桥镇、诗山镇、码头镇、眉山乡。

      第五组

      组 长:王连福 市文体旅局主任科员

      成 员:吴剑辉 市文体旅局文化市场科负责人

      黄少坤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洪秋月 市博物馆工作人员

      (联络员:吴剑辉 电话:13805960606)

      检查单位:水头镇、洪梅镇、康美镇、翔云镇。

      第六组

      组 长:黄剑平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叶忠民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科科长

      何正勇 市消防大队参谋

      黄鸿仁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联络员:叶忠民 电话:13636962688)

      检查单位:东田镇、丰州镇、霞美镇、石井镇。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安全标准。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责任,按文物消防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对标找差,抓紧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 严格清单管理。全面落实清单化治理模式,按要求列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底数,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清单,整治情况要全部量化,制定项目进度清单,各项工作任务照单履责、照单检查。各单位要细化清单管理,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确保工作实效。大排查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适时进行通报。2019年 5月 10日前,各工作组就相关检查情况及需整改的问题清单,进行分类梳理,报送市文体旅局汇总;2019年 5月 15日前进行通报。

      (四)其它事项。各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车辆保障,统筹安排相关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检查工作;工作组组长牵头列出问题清单并签字,确保问题隐患排查到位。请各乡镇(街道)严格遵守中央 “八项规定”和相关纪律要求,协助做好大排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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