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19-00128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19〕28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银保监会等四部委《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关于组织对重点楼宇街区开展地方金融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泉金管〔2019〕44号)等文件精神,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深入推进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全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于4月17日至5月15日对全市辖区内重点楼宇街区开展为期1个月全面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活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南安市地方金融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小组。
组 长:庄国阳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建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小挺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忠华 市市监局副局长
刘荣裕 市人行副行长
倪长安 市银监办主任科员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工作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吴小挺同志兼任。
二、排查区域对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辖内从事民间借贷、助贷类机构比较集中的重点商务办公楼、高端写字楼、主干街区和村(社区)人员比较集中的菜市场、活动中心等附近店面。
三、排查内容
排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发布违规投融资广告、违规开发或代理网络投融资业务、高利放贷、套路贷、校园贷以及暴力或软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详见附件1)。
四、排查处置
(一)第一阶段(4月17日至4月30日):全面摸排。此次摸排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清理,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市市监局根据企业排查整治指引(附件1)逐楼逐街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并填写《企业基础信息登记表》(附件2),于4月30日前将表格提交至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清理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摸排情况,研判分析辖内地方金融风险,组织市公安局、市监局、人行、银监办等成员单位对重点楼宇街区开展重点检查。对于合法规范经营的企业,由行业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完善档案;对于违规经营但不涉嫌犯罪的,由行业监管部门视具体情形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处置;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黑恶势力等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继续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采取注销工商登记,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库等予以处置。对信访诉求、110投诉、公安报案等线索要严查深挖,坚决排查一批、查处一批、关停一批。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或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积极稳妥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强基促稳”三年行动等工作部署要求,从维护我市经济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全面落实排查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全方位、立体式、不间断的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扫黑除恶等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合法投资理财、借贷,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社会营造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舆论氛围。
(三)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于5月14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民间投融资类机构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不用报送)书面报送至市财政局。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行业风险现状、突出问题、工作处置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联系人:黄柏泉,联系电话:86367099,传真:86383941,邮箱:fjnajrb@126.com)
附件:1.企业排查整治指引
2.企业基础信息登记表
3.民间投融资类机构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企业排查整治指引
一、排查对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辖区内重点楼宇街区、村(社区)人员比较集中的菜市场、活动中心等附近店面,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名称或业务范围中含有“担保、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贷款咨询、借贷咨询、投资公司、投资服务、投资理财、理财服务、理财公司、资产(本)管理、众筹、财务咨询、网络借贷、支付”等字样的涉及民间投融资业务的机构,以及未登记注册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户。
二、排查内容
(一)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有无存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宣传车、店堂店铺等媒介以及在商场、超市、集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向公众发布含有“担保”、“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借贷”等涉嫌非法集资、借贷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二)违规经营。有无存在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登记的不符、合同协议文本不规范合法等;
(三)违规开发或代理网络投融资业务。有无开发或代理从事集资、借贷的网站、APP以及小程序等网络投融资业务;
(四)非法金融活动。有无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
(五)涉黑涉恶行为。有无非法高利放贷、现金贷、套路贷、校园贷以及暴力或软暴力催收行为等涉黑涉恶行为;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排查要求
逐楼逐街进行排查,对范围内所有企业按照“三到三核一告知”要求进行检查,填写《企业基础信息登记表》。其中“三到”就是经营场所要走到,实际负责人要见到,经营情况要了解到;“三核”就是核证照、核人员、核业务;“一告知”就是要将有关法律政策,告知公司机构负责人。
四、现场排查指引
(一)现场排查要求企业即时提供基本材料: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如有);ICP备案信息;公司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可能尽量提供法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宣传材料。
(二)约谈机构负责人,了解企业如下信息:主要产品的基本模式、利率、收益率等,要求企业每个产品都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是否存在“现金贷”、“套路贷”等情况;侧面了解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催收情况。
(三)常规风险识别。
1.公司名称或业务范围含“金融”、“资产管理”、“理财”、“投资管理”、“网络借贷”、“支付”等的,存在风险;
2.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企业经常变更注册地的,存在风险。
3.经营场所与办公人员。外表“高大上”里面办公设施较少、办公人员较少的,存在风险。
4.宣传材料问题。民间投融资机构一般会有宣传手册或折页,里面体现产品类型、利率、收益等各方面问题,注意是否与机构经营范围相符。一般产品年化普遍超12%左右的机构,存在风险。
5.问前台、问来访人员。前台和来访人员能够从正面或侧面反映公司经营的某些情况,帮助判断企业风险状况。
附件2
企业基础信息登记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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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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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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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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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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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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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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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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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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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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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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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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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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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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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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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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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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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需清理整治内容及督促整改情况 |
有则需具体填写具体内容、无则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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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单位: 登记人: 登记时间: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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