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19-00123
    • 备注/文号:南政办函〔2019〕19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8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1号建议协办情况的答复函
    时间:2019-04-19 15:02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陈新鸥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南安文庙”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市协办情况答复如下:

      丰州迄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是闽南地区最早的文化、艺术发源地,蕴秀藏奇,文物胜迹星罗棋布,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南安市委、市政府历来对丰州的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十分重视:先后制定出台了南安市“十二五””和“十三五”文化改革与发展专项规划、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将丰州历史文物保护与文化遗产传承融入海丝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中,提出“打造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重要节点”的战略定位,将推动丰州古城保护与海丝文化旅游区建设作为南安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的重点项目。

      关于“把南安文庙作为‘飞地’,由南安市人民政府管辖”的建议。南安文庙至今已有800多年历史,是闽南始建较早、规模最大的孔庙,现归属丰泽区管辖。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故该建议还需进一步的论证。

      关于“对南安文庙进行复建,作为北湖公园的附属休闲、旅游配套设施,或相辅相成的旅游文化资源”的建议。建议丰泽区根据该区文物保护、旅游发展情况予以考虑。

      关于“由北湖公园、南安市人民政府、丰州镇政府共同集资,对南安文庙进行复建”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的规定,建议泉州市文物主管部门协调丰泽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南安文庙遗留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关于“今后将南安文庙交付其原所属单位且就近的丰州镇政府进行管辖,形成海丝起点、闽南历史源头文化旅游核心区。由此,可加快南安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建议。建议丰泽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结合该区文物保护、旅游发展情况,从多方面予以综合考虑,切实做好南安文庙的保护、利用和开发。

      市政府分管领导:王昭昭

      经办人员:黄友娥

      联系电话:86391981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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