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600-2019-00034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9〕14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3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南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通过窗口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并经市政府同意,确认《堆剪(诗山)》《石亭绿茶制作技艺》等3类9项为南安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依法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健全保护机制,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保护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附件:南安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安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共3类9项)
一、传统手工技艺 Ⅷ (计6项)
堆剪(诗山) 诗山镇
石亭绿茶制作技艺 丰州镇
挽面 石井镇
木偶头雕刻技艺 康美镇
砖雕(罗东) 罗东镇
佛像雕刻(金淘) 金淘镇
二、传统美术Ⅶ (计1项)
剪纸(刻纸) 霞美镇
三、民 俗 Ⅹ (计2项)
祭祖习俗 康美镇
土地公信俗 洪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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