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20-2018-06691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8〕18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22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11-22 16:21

     

     

     

     

     

     

     

    南政办〔2018186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70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883号)的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提升办理企业开办事项的实际体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问题,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与热情,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泉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至企业登记、刻制公章和申领发票三个环节。2018年底前,全市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5指工作日,从企业设立登记窗口受理起算,下同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再造流程,探索推进企业开办关联审批。打破工商、公安、税务三个部门原有窗口模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施流程再造,将申请人依次向上述三个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并行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口收件、并行办理流程;在条件具备后逐步过渡到一窗受理、后台流转的模式。依托省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人行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

    积极推进行政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设立自助服务区,以购买服务方式,增加行政辅助人员,统一服务标准,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具备条件的服务大厅可以在企业开办环节实行一窗受理、后台流转一口收件,并联办理高效集成的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市监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南安支行。

    (二)简化程序,提升工商注册便利化水平。简化审批环节,工商设立登记全面实行注册官一人办结制。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在推行企业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试点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以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实行经营范围勾选制改革促进经营范围规范化填报,不断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进一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2018年底前,我市市场监管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3天以内。

    责任单位:市市监局。

    (三)多证合一,提高公章刻制效率。根据《福建省工商局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闽工商企注〔2018127,公章刻制备案已经整合到多证合一改革事项目录中,公安部门要将辖区内的公章刻制企业目录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中心公布,严禁指定公章定点刻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公章制作单位。市公安局要加快推动印章刻制备案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时接收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数据,确保公章刻制企业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市监局、发改局。

    (四)优化程序,压缩发票申领程序和时间。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部门要对其进行登记信息确认。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要依托省级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企业登记信息共享,确保企业登记信息及时实现部门间传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将新办企业登记信息实时传送至省级审批信息共享平台,税务部门要及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传送的数据。税务部门要主动优化发票申领程序,积极推行首次申领发票快捷办理服务,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局。

    (五)完善流程,提高企业社保登记服务效率。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效,社保部门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通过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六)预约开户,提高企业银行开户效率。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时,可同时自主选择商业银行网点预约开户,人行南安支行通过上级中心支行接收企业信息并推送至对应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提前介入,主动联系企业,提高企业开户效率。

    责任单位:人行南安支行、市市监局、市发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抓好督查、强化落实,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基础保障,充分考虑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后窗口人员和系统设备的承载能力,全面加强登记窗口的人员、设施力量和经费保障,通过内部调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各级企业登记窗口的人员力量配置和软硬件设施配备,缓解窗口工作压力,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改革氛围。要组织做好我市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宣传解读工作,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多种方式地开展宣传,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加强现场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努力使社会各界感受到推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成效,感受到开办企业的便利化,推动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由市市监局牵头推进我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改革各个环节运行顺畅。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制作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人社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人行南安支行负责完善企业银行开户流程,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行政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并根据实际情况推广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等做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作,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切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四)强化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市效能办要及时关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构建进展情况,完善对我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体系建设,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监局等部门适时对相关部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价,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不积极、不作为、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和工作滞后的,视情况对年度绩效评估予以扣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纪委监委,

    市法院、检察院。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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