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100-2021-00272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1〕6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5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安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1-11-16 09:5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安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 倩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尤振星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林振芳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潘高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青山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郑雪蓉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杨佩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跃生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坤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蔡志通 泉州南安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剑平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管副科级干部

      叶维新 市市政府副科级督学

      黄察今 市统计局副局长

      谢思孟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志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许琦婧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黄东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加住 市民政局副局长

      林江洪 泉州医保南安分中心主任

      黄文赐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李育鹏 团市委副书记

      许姿蓉 市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由陈青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召开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员会;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规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具体负责创建过程中协调、技术指导等工作。

      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各类需要政府发文文件的审核、印发,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及年度目标任务;发布全市综合健康报告,将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并根据报告中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创新引领慢性病防控新思路,积极总结并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过程中的特色案例。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依据主管部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在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平台等分别设置宣传倡导“三减三健”等健康生活的栏目,传播慢性病防治及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卫生城市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相关工作有机融合,负责建立宣传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

      卫生健康局:承担全市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策略、政策、规划和措施,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负责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及时报告、发布和通报慢性病信息。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控人员培训,提高慢性病的诊治能力和诊疗水平。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健康生活环境。积极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商业健康保险参与慢性病防控,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财政局: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卫健部门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每1-2年至少开展1次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体检覆盖率≥50%,并及时向创建办报送职工体检单位相关资料。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及健康一条街等检查工作。负责督促全县各药店设立健康自助检测点,免费为居民提供血压、体重测量服务。引导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或销售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

      生态环境局:结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慢性病防控工作规划。开展环境因素与慢病防控相关知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慢病防控宣传、健康行为方式干预工作。负责预防、控制环境污染,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危险因素调查分析工作。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辖区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对群众性健身团体进行登记并指导;实施青少年活动促进计划;组织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操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职工工间操活动单位数达到80%;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打造15分钟健身圈。

      教育局:负责制定学生慢性病防治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控烟制度。配合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督促各类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比例达到10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开展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

      统计局:负责按年度收集辖区内居民总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男女总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资料,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全市人口人均期望寿命统计等工作。

      城市管理局: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场所户外宣传牌设置和场地临时占用审批,配合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等项目建设。将建立居民健身场所、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

      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政策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当中,同时积极报道相关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公安局:负责按年度提供全县辖区内居民总户籍数、总人口数、各年龄段人口数、男女总数、死亡注销户口情况等资料。配合卫健部门认真做好死因监测、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

      民政局:定期与卫健部门交换辖区居民死亡信息,配合完成人群死因监测工作。负责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人群实行救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公益活动,积极培育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志愿活动、健康服务的社会组织。配合市卫健局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泉州医保南安分局: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保障工作。定期向卫健部门提供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门诊特殊病种疾病医疗费用报销相关信息,协助做好慢性病监测工作。。

      总工会:指导基层工会建立职工参加健身活动和锻炼的制度,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促进职工健身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间(前)操健身制度,维护职工健康权益,每2年为职工提供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团市委: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配合各乡镇、部门做好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

      妇联:鼓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多种形式开展妇女预防乳腺癌、宫颈癌及慢性病相关知识健康宣讲,配合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早诊早治筛查工作。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一)积极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工作,在社区或行政村中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统计社区宣传栏、健康教育活动室、健身场所、健身团体等支持性环境分布、建设和使用情况;统计社区健身社团、健康教育讲座、健身活动开展情况。创建工作与考评要求,每个社区必须有1个以上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身场所、3个以上健身团体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开展3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活动、4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

      (二)积极开展健康社区创建工作。在市慢性病办的业务指导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所有社区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其他乡镇由乡镇政府在行政村或社区中大力发展健康大使。

      (三)按照方案要求设置健康知识及健康饮食一条街,协助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措施。

      (四)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卫健部门做好当地儿童口腔龋齿充填及窝沟封闭工作;支持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的引导,提升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协助卫健部门做好肿瘤登记、死亡病例监测与报告工作;协助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收集死亡信息。

      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全市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需要,配合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完成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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