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96-2018-00064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7〕28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05
南政办〔2017〕283号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安市
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46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7〕170号)文件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我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安市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洪永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东宾 市政府办副主任
侯强辉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石林海 市发改局副局长
杜清火 市商务局副局长
黄南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文坚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金铭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志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戴淳周 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建发 市水利局副局长
苏庆发 市广电局副局长
吕秀清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刘荣裕 人民银行南安支行副行长
倪长安 南安银监办主任科员
周友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公司
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指导政策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执行情况,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戴淳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石林海同志、黄南国同志、刘文坚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指定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市农业局年度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建立水稻生产功能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
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广电局、金融工作局,人民
银行南安支行、南安银监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南安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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