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1-00021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1〕5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7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08 08:1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做好2021年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1年,全市植树造林任务17310亩、森林抚育任务30000亩、封山育林任务10000亩,建设省级森林村庄6个(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件)。

      各乡镇(街道)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村(社区、场),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实施松林改造提升行动。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马尾松林分改造提升行动,切实减少马尾松纯林占比,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推动林农提前采伐改造未染病松林,减少因灾损失。优先推进沿主要交通干线山体、环城一重山、保护地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的松林改造。

      (二)加强森林景观带建设。持续推进“三沿一环”(沿路、沿江、沿海和环城)森林景观带和高铁沿线绿美示范片建设,同时抓好沿线村落、景区、园区等的绿化美化,因地制宜种植乡土珍贵、景观、红树或半红树树种,彰显区域优势和地域特色,不断丰富森林生态产品供给。

      (三)绿化优化乡村生态环境。积极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加强城镇、乡村周边自然山体、水体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广泛营造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和混交林。持续开展乡村绿化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和乡村风景林乡村公园建设,广泛种植观赏价值高、经济效益好、群众喜闻乐见的植物,不断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

      (四)科学加强森林经营。加强未成林地抚育和中幼龄林抚育间伐,充分应用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开展森林质量提升精准建设,改善幼树和中幼林生长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对天然林中郁闭度0.5以下的低质低效林分实施封山育林,对天然未成林林地、疏林地,实施抚育或封育措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鼓励对省级生公益林中的桉树进行合理改造提升,优化树种结构。实施油茶等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推广良种壮苗和丰产栽植技术,推进经济林产业发展。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增绿增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做好绿化惠民。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早落实造林用地,特别是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要加快实施进度,为更新造林腾出空间、时间。要不断完善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将造林绿化任务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着力构建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国土绿化格局。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落实好松林改造采伐的政策支撑和保障,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推进行业绿化。

      (二)完投入机制。对公益林建设,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完善投入机制,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对商品林建设,要注重市场化运作,大力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闽林通”系列普惠林业金融产品,鼓励发展林地规模经营,推广以林地或资金入股合作造林、“村、民、企(场)”合作造林等模式。加大松林改造提升行动的财政资金投入,造林绿化资金投入倾斜松林改造的更新造林,森林植被恢复费要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三)依法科学造林。要坚持依法行政,督促、指导乡村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要根据占用林地情况按规定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严禁超标准建设绿道,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绿化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要科学节俭搞绿化,推广轻基质容器苗造林,严禁使用截杆苗造林。要根据任务量认真测算苗量,做好苗木检疫、调剂和质量管理,确保良种壮苗供应。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绿化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各乡镇(街道)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山头地块指导植树造林,协调解决造林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化解群众矛盾,确保全面完成造林绿化工作。

      (四)做好绿化宣传。要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利用“福建全民义务植树网”、泉州市“益棵树”公益网络服务平台等形式,积极探索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要扎实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造林绿化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型传媒资源,以国际、国内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相关节日、纪念日、主题日为契机,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文化科普知识宣传,大力传播生态文化理念,营造浓厚的国土绿化氛围。

      (五)抓住时间节点。2021年2月28日之前,完成作业设计;4月30日之前,完成植树造林;5月30日前,完成造林补植;9-10月,完成幼林抚育及造林补植;10月30日之前,完成镇级造林自查并报市林业局,统一组织验收。

      各乡镇(街道)任务分解和作业设计材料应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市林业局备案。

      附件:1.南安市2021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2.2021年全省造林绿化建设指南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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