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0-00180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11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5
南安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成立南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的请示》(南水〔2020〕18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加强对南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建设步伐,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意成立“南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
二、南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隶属于南安市水利局管理。为便于工作开展,相应单位应成立 “南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хх镇段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项目部主要承担南安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承担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项目办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安征迁工作、配套资金筹集,项目实施和建后的运行管理。
四、项目部办公地点设在南安市水利局,设项目部法人一人,技术负责人一人,内设综合部、财务部和工程部等三个部门,人员从市水利局工作人员中选聘。
五、你局要积极运作,抓紧办理项目部注册登记手续,落实项目部人员、经费、办公场所,使项目部尽快投入运营。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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