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20-00058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0〕18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8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关于2020年南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10 16:5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编制的《2020年南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南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应急管理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新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切实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等部门,编制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教育、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和旅游、应急、公路、气象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兼任。

      二、地质灾害现状

      2019年初全市地灾点(不包括九都镇林坑村)174处。2020年初排查,发现漏报1处。目前全市地灾点(不包括九都镇林坑村)175处,威胁341户1467人;2019年初全市房前厝后高陡边坡点268处,当年无增减,目前全市房前厝后高陡边坡点268处,威胁352户1471人。九都镇林坑村由九都镇政府单列管理。2020年初南安市各乡镇地质灾害分布情况详见表1。

    表1 2020年初南安市地质灾害分布情况一览表

    序号

    乡镇

    地质灾害点

    高陡边坡点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小计

    1

    溪美街道

    1

    6

    0

    7

    7

    2

    柳城街道

    2

    0

    0

    2

    8

    3

    美林街道

    0

    2

    0

    2

    2

    4

    省新镇

    3

    0

    0

    3

    4

    5

    东田镇

    1

    6

    0

    7

    11

    6

    仑苍镇

    1

    3

    0

    4

    4

    7

    英都镇

    0

    4

    0

    4

    10

    8

    翔云镇

    0

    6

    0

    6

    19

    9

    眉山乡

    10

    10

    0

    20

    33

    10

    金淘镇

    6

    16

    0

    22

    49

    11

    蓬华镇

    1

    7

    0

    8

    21

    12

    诗山镇

    3

    11

    0

    14

    22

    13

    码头镇

    12

    20

    0

    32

    18

    14

    九都镇

    4

    6

    0

    10

    4

    15

    向阳乡

    2

    6

    0

    8

    9

    16

    罗东镇

    0

    3

    1

    4

    6

    17

    乐峰镇

    4

    3

    0

    7

    8

    18

    梅山镇

    1

    1

    0

    2

    2

    19

    洪濑镇

    0

    1

    0

    1

    0

    20

    洪梅镇

    1

    1

    1

    3

    5

    21

    康美镇

    0

    0

    0

    0

    5

    22

    丰州镇

    2

    3

    0

    5

    6

    23

    霞美镇

    0

    3

    0

    3

    1

    24

    官桥镇

    0

    1

    0

    1

    2

    25

    石井镇

    0

    0

    0

    0

    0

    26

    水头镇

    0

    0

    0

    0

    12

     

    合计

    54

    119

    2

    175

    268

      三、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2020年气候趋势预测

      根据预测,2020年我市气候趋势仍有不确定性,存在发生局地强降雨、超级台风、洪水的可能。预计早春季降雨偏少1~2成,雨季总降雨偏少1~2成,主汛期总降水偏多2~3成;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冬春可能出现气象干旱,雨季容易出现旱涝急转;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个数为6~7个,较常年(5.3个)略多,6月可能有早台风影响我市,夏季有1~2个台风严重影响我市。

      (二)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强降雨仍是诱发我市地质灾害的最主要因素,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9月,春、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降雨停止后48小时内的这一时段。

      (三)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一是目前17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268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点;二是靠山临崖、高陡边坡、崩塌地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三是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

      2.工程建设区域。涉及山体开挖、地下空间开发、切坡建房、开山修路等形成的人工边坡。

      3.重要交通干线与山区公路沿线。全市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重要交通干线,以及乡村山区公路沿线。

      4.其他区域。河道两侧、沟谷沟口、水库周边、弃土弃渣受纳场等区域。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街道主要职责

      各乡镇、街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主要干部担任。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和其他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好临灾群众安全转移避让工作。

      (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职责

      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

      水利局:负责组织汛期对病险水库的巡查,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防止溃决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受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加强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做到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交通运输局、南安公路分局:负责督促管养单位加强对现有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性高陡边坡的监测、巡查和预警预报工作,并督促管养单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排除隐患;对新建或改建的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要督促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治理工程和公路工程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两侧岩石破碎,易发生岩块崩落的路段,应督促管养单位及时封闭坡面,设置必要的警示引导标志,并实施牢固的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安全。

      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A级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A级旅游区(点)的管理单位在汛期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财政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预算管理,根据地灾防治工作实际,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促进防灾措施落到实处。

      教育局:负责加强对全区范围内中小学校舍的隐患排查及防范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对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和巡查监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防灾准备

      1.地质灾害排查。自然资源、水利、交通、铁路、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文化体育和旅游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村居、水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施工工地、学校、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灾隐患排查。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陡边坡应纳入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并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2.修订《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以下简称“群众转移预案”)。各乡镇(街道)应按时修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含高陡边坡)所在地的群众转移预案,并纳入当地村(居)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并在相关村(居)公布。

      3.组织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防灾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20〕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两卡”)。乡镇(街道)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点的工作台账和群众转移预案,及时制作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在汛前发放至有关单位和个人。

      5.加强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适时组织村(居)群众转移演练。

      (二)汛期防范措施

      1.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对应防灾措施详见(附件3)。

      2.落实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台风暴雨期间,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和领导带班。

      3.加强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居)“两委”组织受威胁村(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等工程设施及临时施工工棚,由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监测。

      (三)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1.灾点监测

      在乡镇、街道组织下,选择责任心强、有文化知识的村(居)民作为灾害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点的防灾监测人。

      2.宣传培训

      (1)宣传——各乡镇(街道)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防范地质灾害。

      (2)培训——对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如地灾预兆、初级施救、应急转移、灾后回迁、搬迁重建、降险处理、工程治理等)的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

      3.基本要求

      (1)村(居)委会应做到“四应有”:应有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值班、监测、巡查、速报等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名单;应有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地灾隐患点(含高陡边坡)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应急转移和处置;应知灾情险情报告程序;应知巡查监测方法。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应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单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四)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简易治理

      1.搬迁避让

      对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鼓励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核定搬迁对象、制定重建规划、实施搬迁重建。

      2.工程治理

      对位于村、镇规划区内,因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相关乡镇街道要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实施工程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

      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点,由于未履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未按技术规范建设挡土墙、护坡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或高陡边坡的,应责成有关单位完善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

      3.降险处理

      对危险性、威胁性较小的小规模地灾点和房前屋后不稳定高陡边坡,根据群众意愿组织实施降险处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或降低地灾危险性。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准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二)灾情险情报告。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自然资源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自然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1.报告内容。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及已经和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等。地质灾害灾情速报,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报告时限。自然资源部门接到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或有人员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先口头报告、60分钟内将详细信息报告市政府及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报告省政府总值班室和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见附件(附件4)。

      (三)转移疏散。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做好人员转移、灾(险)情评估和救援工作。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四)应急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及197地质大队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

      附件:1.2020年度南安市地质灾害点一览表(不包括九都林坑村)

            2.2020年度南安市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点一览表(不包括九都林坑村)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对应防灾措施一览表

            4.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表

      市直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体旅局、卫健局、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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