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19-00040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9〕18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01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02-01 16:2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林业局,罗山、五台山国有林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行动的通知》(闽政办〔2019〕4号)精神,结合我市松材线虫病的综合防控现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冬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9年1月-3月。

      二、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属地责任,增强防虫意识,抢抓防治关键季节,确保3月底前全面完成松枯死木集中清理任务,全市实现“三个百分百”(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松枯死木清理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100%、媒介松墨天牛防治率100%),努力实现“两个不”(疫区数量不增加、受灾面积不扩大)目标。

      (二)具体目标。到3月底:

      1.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照由外到内原则,及时、全面、规范清理松枯死木,遏制疫情蔓延扩散。

      2.柳城街道、康美镇、乐峰镇、水头镇、罗山国有林场和五台山国有林场完成防治性采伐任务60%以上。

      三、任务

      (一)全面清理松枯死木。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坚持以清理病死(濒死、枯死等)松树为核心,在清理疫情小班内的松枯死木的同时,对辖区内松枯死木全面清理,确保清理无遗漏、无盲区。

      (二)加快防治性采伐进度。柳城街道、康美镇、乐峰镇、水头镇、罗山国有林场和五台山国有林场要抓时机,抢进度,集中精力,抓紧实施2019年防治性采伐任务。

      (三)严把松木处理质量。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防治性采伐的松木和松枯死木(1厘米以上枝桠),必须在山场就地进行粉粹(削片)或烧毁处理。山高坡陡、不同道路、清理难度大,疫木不能采取粉粹(削片)、烧毁等处理措施的地方,可以使用钢丝网罩等措施进行处理。

      (四)加强疫情监测普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务必要组织护林员网格化进行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细化分解到每个山头地块)。同时,结合松枯死木清理,对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树要按要求与规定取样送检,做到疫情监测全覆盖。

      (五)全面加强疫木监管。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严格疫木除治质量监管和流向管理,强化疫木除害处理监管,切实把疫区内松木监管制度和责任落实实处,防治疫木流失,确保除治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政府领导牵头的疫情除治“冬春攻坚”临时指挥机构,统筹组织防治行动,落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到山头地块。

      (二)增加资金投入。坚持本级财政投入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要严格市级以上财政防治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强化督导检查。省、泉州市督导组将对我市进行督导,我市也会组成督导组对各地防控效果进行督导。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务必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防治技术规程,采取紧盯每个山头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对护林员细巡松枯死木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冬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调度通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及时向林业局报送“冬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林业局要做好汇总和上报有关情况,并建立调度通报机制,落实好“冬春攻坚”行动“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对疫情防治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防治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提请泉州市列入疫情防治重点乡镇整治单位,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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