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18-00005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8〕20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1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安市美林水厂饮用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的通知
    时间:2018-12-24 15:18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安市美林水厂饮用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的通知


    美林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南安市美林水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直有关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卫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监局、广电局、地震办、消防大队、武警大队,气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公路分局、海事处,国网南安市供电公司,武装部。

    抄送:泉州市环保局。

    南安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市四套班子领导。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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