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200-2018-00001
- 备注/文号:南政办内传〔2018〕9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
2018年12月24日—28日。
二、组织领导
考评及督导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组成。考评及督导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一)第一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组 员:市经信局、文体新局、消防大队各 1 名业务骨干
考评及督导乡镇: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蓬华镇、眉山乡、诗山镇、金淘镇。
(二)第二组
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组 员:市住建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各1名业务骨干
考评及督导乡镇:柳城街道、省新镇、经济开发区、丰州镇、霞美镇、梅山镇、洪濑镇。
(三)第三组
组长单位:市市监局
组 员:市文体新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各1名业务骨干
考评及督导乡镇:美林街道、东田镇、翔云镇、仑苍镇、英都镇、康美镇、雪峰开发区。
(四)第四组
组长单位:市消防大队
组 员:市商务局、市监局、安监局各1名业务骨干
考评及督导乡镇:溪美街道、向阳乡、乐峰镇、九都镇、码头镇、洪梅镇、罗东镇。
三、检查考评的主要内容、方法
检查考评及督导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随机抽查辖区1个村(居)、“三合一”台账中1家场所、暗访1处场所查看是否存在“三合一”等火灾隐患。市直部门相关材料请于12月28日上午9时送至市消防大队四楼会议室集中检查。
四、成绩评定办法
检查考评实行打分制:
(一)201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检查考评满分为100 分,成绩分三个等次,90 分以上为优秀,60—8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详见附件1、2)。考评成绩折算后,将纳入到2018年南安市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考评成绩。
(二)2018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考评满分为100 分(具体详见附件3),考评分值折算至《南安市201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评细则(乡镇)》第3项: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情况,占40分;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督导(具体详见附件4)折算为10分,纳入《南安市201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评细则(乡镇)》第3项: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考评及督导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准备,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档案、案卷及相关资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单位成绩并通报批评。
(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以本次检查考评及督导为契机,对2018度消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解决制约消防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不利因素,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消防工作。
(三)考评结束后,各考评组将考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1月7日前送市消防大队,由市消防大队负责汇总后报市政府。
(四)考评工作所需车辆由考评小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五)各考评组人员请于12月24日上午9点到市消防大队四楼参加考评培训会。
(六)各考评组工作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
附件:1.南安市201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评细则(乡镇)
2.南安市201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评细则(市直部门)
3.南安市2018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4.南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督导细则
5.2018年度消防工作考评人员名单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南安市201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评细则(乡镇)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
分项 |
分值 |
内 容 |
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
1 |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 况 |
10 |
1、半年至少召开1次消防工作会,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要议题。2、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与所辖村、社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或下达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组织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评价体系。3、12月10日前应向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年度消防工作情况。4、政府主要领导参与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作,分管领导每月至少两次带队检查消防工作。 |
1、消防工作会每少召开一次扣2分,未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要议题的扣1 分;2、未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的扣2 分; 3、未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或下达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任务分工,年底组织考核验收的扣2 分;4、年内发生企业“三合一”火灾的,扣3分;5、政府主要领导未参与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作的,扣3分。 |
实地检查,查看资料 |
2 |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10 |
1、按照责任状的要求,年内完成消火栓的建设及修复任务;2、按照责任状的要求,完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 |
1、年内未建立日常巡查、维护、整改方案制度的,扣1分,未按照责任状要求完成消火栓的建设任务的扣4分;2、年内未完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的乡镇,扣5分。 |
实地检查,查看资料 |
3 |
加大隐患整治力 度 情 况 |
60 |
1、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并针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本辖区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2、组织开展夏季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继续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车综合治理、出租屋整治。3、继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将“三合一”整治办公室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长效监管机制。4、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推动解决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5、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充分督促、发动行业部门作用,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群防群治,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源头治理,针对城乡结合部、城市老旧街区、城中村棚户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建设工地、物流仓储、出租屋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全面整治火灾隐患。6、以平安乡村建设为契机,依托综治网格管理,广泛发动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遏制乡村“小火亡人”高压态势。 |
1、未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的,每少一次扣2 分; 2、未开展电气火灾、电动车综合治理、出租屋整治整治的,每项扣2分;台账不完善的,每项扣2分;台账报送不及时、迟报漏报的,扣2分;3、发生亡人火灾的,扣10分;本项扣完为止。 |
实地检查,查看资料 (注:“三合一”专项总分40分,以附件3考评得分进行折算;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专项总分10分,以附件4督导情况进行折算) |
4 |
抓好基层基础工 作 情 况 |
10 |
1、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将消防供水、消防通道、基层消防组织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纳入各级乡村振兴规划内容。2、加强技防物防措施应用,推动沿街店铺、小作坊、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场所等重点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费用原则按照“乡镇出资、消企协助、业主管理”的原则。3、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并落实网格化管理的经费保障、考评奖惩等制度,年内100%的村、居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4、依法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5、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依法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 |
1、未将消防供水、消防通道、基层消防组织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纳入各级乡村振兴规划内容的,扣2分;2、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任务未完成的,扣3分;3、消防安全网格化规范化管理未完成100%的,扣2分;4、未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未开展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的,扣2分;5、未规范建立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度的,台账不完善的,扣1分。 |
实地检查,查看资料 |
5 |
深化消防宣传教 育 情 况 |
10 |
1、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全体人员开展1次以上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村(居)民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演练;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明村居创建内容;将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内容。2、100%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并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入户宣传率达到30%;要争取明确1名村干部作为农村消防安全宣导员。3、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尤其是要在辖区内电影院、KTV等公共娱乐场所,部署影片开播前或KTV开机前播放消防公益广告。 |
1、未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 分,未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的,扣2分; 2 、未利用报刊、宣传栏等定期刊播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常识的扣1 分;3、未将公共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扣2分;4、社区未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的,扣1分;5、消防安全“三提示”未落实到位的,扣2分。 |
实地检查,查看资料 |
被检查 单 位 |
( 盖章 ) |
负责人签字 |
总分 |
||
检查人员 签 字 |
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检查考评标准以市政府与各乡镇签定的《2018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为准。
附件2
南安市201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评细则(市直部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序号 |
分项 |
分值 |
内 容 |
评分标准 |
考评方法 |
|
1 |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落 实 情 况 |
20 |
各市直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履行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工作制度。同时,与所属各单位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并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
1、未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工作制度的扣2 分;2、未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的扣2分,未与所属各单位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扣2 分;3、未制定并落实考核奖惩措施的扣2 分。 |
查看资料 |
|
2 |
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措施制定和 实施情况 |
15 |
将消防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工作目标;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与本单位其它工作统筹安排,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明确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足额经费。 |
1、未将消防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工作目标的扣1分;2、未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的扣1分;未与本单位其它工作统筹安排,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的扣1分;未明确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科室的扣1分;未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足额经费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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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落实市直行政部门本行业、系统消防安 全 管理情况 |
10 |
1.要督促所属单位“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设施有效、措施落实”,使其达到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2.所属单位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督促其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年内“四个能力”复查达标率100%;要督促其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 |
未督促所属单位“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设施有效、措施落实”的扣2分;所属单位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 “四个能力”建设复查达标率未达100%,未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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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落实火灾隐患排查和 整 改 情 况 |
30 |
1.深入开展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所属单位至少进行1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实行整改责任制,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 2.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市政、经信、住建、广电、卫计、文体新(文物)、安监、民政、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其主管行业、系统特点,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
1、未结合本行业(系统)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消防安全整治方案的,扣5 分; 2、未对所属单位至少进行1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的,扣5 分; 3、消防安全检查台账不完善的,扣5 分;4、未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的,扣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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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落实火灾隐患源头管控情况 |
10 |
1.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照,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2.旅游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3.住建部门要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管理制度,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要依法处罚并列入黑名单。 |
1、未按要求落实火灾隐患源头管控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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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落实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 况 |
15 |
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做到消防宣传有载体、有内容,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积极参加“119消防日”宣传活动。2.每年对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所属单位职工的“四懂四会”率不低于80%(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3.督促所属单位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4.广电部门应督促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适时、无偿发布消防公益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类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住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民工培训平台,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消防知识培训纳入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教育部门应部署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督促落实所有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引导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与消防志愿者行动;民政部门应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对居(村)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2、未按要求落实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每项扣1分。 |
查看资料 |
|
被检查单位 |
|
( 盖章 ) |
负责人签字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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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签 字 |
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3
南安市2018年“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检查考评项目 |
检查考评内容 |
检查考评标准 |
检查考评方法 |
动员部署 情 况 (25分) |
1.调整充实“三合一”整治办公室人员,完善“三合一”整治组织机构(5 分) |
未按要求在3月前调整人员的扣5 分 |
查阅有关文件 |
2.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将检查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10 分) |
未按要求在3 月前制定方案的扣10 分。未将检查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的扣5分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
|
3.召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部署会,对辖区整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三合一”场所“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并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职责(10分) |
未按要求召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部署会的扣3分;未形成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按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的扣3分 |
查阅有关档案资料 |
|
排查整改 情 况 (50分) |
4.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三合一”场所整治覆盖面,确保整治无死角、无遗漏。组织人员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帐,要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有回访登记表、查封启封审批。(30分) |
未组织人员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检查的扣10 分;未按要求对排查出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帐的扣5分;台账不完整的扣5分;查周报表,少报、漏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周报表以市“三合一”整治办统计(截止到考评月)为准。 |
|
5.组织安监、公安、消防、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 分) |
未按要求组织多部门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扣10 分 |
查阅有关文件、检查记录及档案资料 |
6.对排查的“三合一”场所,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回访检查,填写回访检查记录,严防“回潮”(10分) |
未按要求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的扣2分;未按要求回访检查并记录的扣2分;每发现1家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回潮的扣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实地检查,查阅有关文件、检查记录及档案资料 |
|
宣传教育 情 况 (25分) |
7.分批分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普及“三合一”火灾危险性、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火场逃生知识。(25分) |
未按要求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扣5分,培训无记录的扣5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被检查单位 |
( 盖章 ) |
负责人签字: |
总分 |
检查人员 签 字 |
签字: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
备注:此项得分折算至《南安市201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评细则(乡镇)》第3项: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情况,占40分
附件4
南安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督导细则
工作任务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措施及任务 |
完成时限 |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
1 |
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 治 |
11月30日前,各地是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按照什么隐患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隐患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是否成立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 |
2018年11月30日前 |
2 |
常态化整治 行 动 |
各地是否落实每月逢三、逢九或每月不少于6次牵头组织镇有关部门联合村(居)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核查检查记录,与安全协管员或网格员谈话了解是否落实。 |
镇级每月3日、9日、13日、19日、23日、29日 |
|
3 |
实行重点区域挂牌督办整治 |
水头镇是否研究制定挂牌督办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由政府主要领导为挂牌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提高挂牌督办整治区域的整治措施和目标要求,每半月进行跟踪督导通报,每月向市里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
2018年11月30日前 |
|
4 |
行业部门监 管 |
经信、商务、教育、民政、住建、安监、文体新(文物)、卫计、旅游、电力等部门是否集中力量对本行业领域场所开展高强度、大密度的消防安全整治,是否制定整治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
2018年11月30日前 |
|
5 |
住建部门是否推动在城市、农村公共区域和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年底有条件的物业小区是否100%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是否结合老旧物业小区改造,统筹考虑共用消防设施整治,加大老旧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力度。 |
实时 |
||
6 |
电力部门是否加强对重点区域电气线路的检查检测,入企入户、表内表外一起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
实时 |
||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7 |
加强社会宣 传 |
是否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
11月30日前 |
8 |
是否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LED屏幕等,每日高频次滚播消防安全提醒。 |
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
||
9 |
是否在各类场所广泛设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悬挂消防安全标语。 |
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
||
10 |
是否推动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 |
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
||
11 |
民政部门、老龄办部门是否广泛开展关爱老年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活动。 |
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
||
12 |
加强消防教育培训 |
是否调动多种宣传资源,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等多种宣传力量,开展“全覆盖式”消防教育培训。 |
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
|
13 |
乡镇街道开发区是否分区域分批组织工贸企业进行集中消防培训。 |
2018年底前 |
||
14 |
加强全媒体 宣 传 |
是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确保每周有消防整治动态报道,每月有消防公益宣传专版。 |
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
|
15 |
是否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公众加强消防安全意识。 |
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
||
16 |
各地电视台是否落实每月有2条以上消防安全专题报道,每天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滚屏提示)不少于6次。 |
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
||
(三)落实工作保障 |
17 |
组织和经费 保 障 |
是否按照不少于3人的标准成立消防大会战整治办公室,从安委办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脱产办公。 |
2018年11月底前 |
18 |
是否落实整治办办公经费及专项整治资金。 |
2018年11月底前 |
||
19 |
各地是否充实基层消防安全协管力量,在11月底前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协管员不少于2名,水头镇消防安全协管员不少于5名。 |
2018年11月底前 |
||
20 |
开展约谈提 示 |
各地是否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村(居)和企业。 |
实时 |
|
21 |
强化工作督 导 |
各地是否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
实时 |
|
22 |
严肃责任追 究 |
是否每月至少组织调查一起安全生产性典型火灾事故,查原因,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
实时 |
|
23 |
对发生“三合一”火灾或生产性亡人火灾事故的,是否挂牌督办,严肃问责。 |
实时 |
备注:此项工作刚刚启动,主要是推动各地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此次督导以现有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总分10,纳入《南安市2018年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状考评细则(乡镇)》第3项: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情况。
附件5
2018年度消防工作考评人员名单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公安局(组长) |
庄建雄 |
副局长 |
13506067777 |
经信局 |
黄良德 |
法规科负责人 |
18159585078 |
|
文体新局 |
吴剑辉 |
文化市场科负责人 |
13805960606 |
|
消防大队 |
刘平 |
参谋 |
15860315119 |
|
2 |
安监局(组长) |
林志愿 |
副局长 |
13905056682 |
住建局 |
陈泽宇 |
办事员 |
13805966757 |
|
公安局 |
林杰斌 |
治安大队科员 |
15806017182 |
|
消防大队 |
苏毅坤 |
参谋 |
13625992990 |
|
3 |
市市监局(组长) |
杨毅洪 |
副局长 |
15959575788 |
文体新局 |
施能忠 |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员 |
13004813585 |
|
安监局 |
吴清圆 |
干部 |
13489806887 |
|
消防大队 |
何正勇 |
参谋 |
15260497385 |
|
4 |
消防大队(组长) |
林航明 |
副大队长 |
13636927826 |
商务局 |
王武平 |
安办主任 |
15980466053 |
|
安监局 |
陈焕煜 |
副科长 |
18065557199 |
|
市监局 |
林庆泉 |
质监科科长 |
13615927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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