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6-00238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6〕2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8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官桥镇南部项目集聚区详细规划31—J和32—B单元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6-06-09 18:12

    官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南安市官桥镇南部项目集聚区详细规划31—J和32—B单元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请示》(南官政〔2026〕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官桥镇南部项目集聚区详细规划31—J和32—B单元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相关内容。规划区位于官桥镇南部项目集聚区,四至范围为:东至324国道、南至南环路、西至前梧中路、北至排水渠,总用地面积78.8487公顷(折1182.7305亩)。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南安市官桥镇南部项目集聚区详细规划31—J和32—B单元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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