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5-00649
- 备注/文号:南政函〔2025〕35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2
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南安)光电产业基地详细规划(整合)修编》成果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泉州(南安)光电产业基地详细规划(整合)修编》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403.3452公顷(折6050.178亩),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泉州(南安)光电产业基地详细规划(整合)修编》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管委会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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