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4-00027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4〕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4
洪濑镇人民政府:
你镇《南安市洪濑镇洪都工业区M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报批文本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洪濑镇洪都工业区M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方案,规划区位于洪濑镇扬美村,北至洪都公路及规划地块用地红线,西至省道307,南至联十一线,东至规划支路,总用地面积207379平方米。
二、本次规划方案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让等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规划经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实行统一管理,市政府对规划实施和开发建设进行监督。
四、经批准的《南安市洪濑镇洪都工业区M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五、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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