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3-00418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3〕36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7
水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水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水头镇荷泉片区D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成果的请示》(南水政〔2023〕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水头镇荷泉片区D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地块图则》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位于新大路与南石高速公路相交处,西至南石高速公路、北至新大路、南至纬24路、东至经18路,规划研究范围总面积约23.2504公顷,其中本次规划范围主要为D01地块,用地面积约7.8540公顷。
(二)功能定位:主要功能定位为居住、工业、公共配套等。
二、规划实施中要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详细规划要求实施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你单位应在规划批准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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