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3-00036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3〕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2
市财政局、资源局:
你们联合报送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南安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南资源〔2023〕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优化完善土地资源配置,同意你们上报的《南安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见附件)。
二、请你们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南安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加强对土地收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土地储备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南安市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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