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1-00159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1〕81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2
省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南省政〔2021〕8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片区控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功能定位及功能结构。
(一)规划范围:本范围以省新镇垵后村丁洋自然村和眉山乡南湖村为主体,东、西、南、北至自然山体,总规划范围106.82公顷(约1602.30亩)。
(二)功能定位:为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再生资源分拣、拆解、加工、交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为一体的产业链完整的现代化新型产业园区。
(三)功能结构:形成“一心、一轴、两组团”的总体格局。
二、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经批准后的《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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