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1-00159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1〕81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2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1-07-13 12:43

    省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南省政〔2021〕8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片区控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范围、功能定位及功能结构。

      (一)规划范围:本范围以省新镇垵后村丁洋自然村和眉山乡南湖村为主体,东、西、南、北至自然山体,总规划范围106.82公顷(约1602.30亩)。

      (二)功能定位:为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再生资源分拣、拆解、加工、交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为一体的产业链完整的现代化新型产业园区。

      (三)功能结构:形成“一心、一轴、两组团”的总体格局。

      二、请你局按法定程序实施规划管理和监督,保障“五线”“三大设施”落实到位,促进片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经批准后的《福建海西再生资源产业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规划在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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