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0-00284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194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30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安市蓬华镇苏厝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0-12-30 16:13

    蓬华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关于申请审批蓬华镇苏厝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蓬华镇苏厝村村庄规划。

      二、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行为。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规划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报本机关批准。

      四、市资源局要统筹协调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镇、村做好规划的实施,并将以上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用地布局;你镇今后要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庄建设行为。

      此复。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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