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20-00191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12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9
东田镇人民政府:
依据《城乡规划法》,现村规划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田镇东田村、蓝溪村、美洋村村庄整治规划的设计方案。
(一)规划范围
东田村、蓝溪村、美洋村全村域,总面积约28.36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
南安市城市后花园、西南生态屏障、近郊丘陵特色和谐美丽乡村新画卷、城乡融合生态宜居典范片区。
(三)村庄类型:转型融合城郊村。
二、规划实施中要强化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要求实施建设管理,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你镇在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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