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19-00056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9〕26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15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呈报审批<南安市南翼新城给水、排水(雨水、污水)专项规划>的请示》(南城管〔2019〕4号),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安市南翼新城给水、排水(雨水、污水)专项规划》。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南安市官桥、水头和石井三镇,总规划面积 408 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年至2020年,远期为2021年至2030年。
(三)规划目标
1.给水。水压目标:城区水压目标定为28米,即最不利供水节点自由水头不小于28米;水质目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范要求。
2.排水(污水)。进一步改善规划区内大盈溪、寿溪等主要河流水质,确保区内河流水质达到确定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水质目标。规划至2030年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100%,污水收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3.排水(雨水)。与土地利用开发同步建设市政雨水排水设施,完善雨水分管网建设,经济合理的解决城市局部积水问题。
(四)规划排水体制
新区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镇区可采用过渡式的截流式合流制,今后随城市建设,通过对管网不断改造和逐步完善,最终达到分流制。在今后的相当长时间为混合型排水体制。污水截流倍数n0=2。
二、你局及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规划要求组织实施建设,强化规划管理。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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