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300-2019-0003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9〕11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25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中泰(石井)石材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时间:2019-01-29 16:04

    石井镇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审查,现就《中泰(石井)石材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泰(石井)石材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控规修编》)。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石井镇西北部,四至范围如下:东至苏内村,南至苏内水库生态保护线及福厦客运专线,西至水头界线,北至现状已建一期建设用地。

      (二)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将中泰石材集聚区定位为:石井镇滨海工业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园区打造成高端、专业、一流、石材加工、仓储、物流、保税、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的现代石材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三)规划规模

      1.用地规模: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89.34公顷,其中建设总用地面积约283.47公顷,占总用地的97.97%;非建设用地面积约5.87公顷,占总用地的2.03%。

      2.人口规模:园区总人口规模可达1.66万人,其中职工人数约为1.15万人,眷属人数约为0.51万人。

      二、本规划是指导中泰(石井)石材集聚区规划建设、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按照《控规修编》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强化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及内容的落实。

      三、应在规划批准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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