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000-2022-0009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2〕135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1
柳城街道办事处: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撤并南安市帽山小学的请示》(南柳政〔2022〕68号)收悉。为了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经研究,同意南安市帽山小学并入南安市第十小学,南安市帽山小学的印章自下文之日起作废并上缴市教育局。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校撤并后闲置校舍和土地管理的通知》(南政文〔2005〕213号)精神,南安市帽山小学撤并后校产归属南安市第十小学。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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