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000-2022-00092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2〕135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1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南安市帽山小学撤并的批复
    时间:2022-06-21 08:33

    柳城街道办事处:

      《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撤并南安市帽山小学的请示》(南柳政〔2022〕68号)收悉。为了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经研究,同意南安市帽山小学并入南安市第十小学,南安市帽山小学的印章自下文之日起作废并上缴市教育局。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校撤并后闲置校舍和土地管理的通知》(南政文〔2005〕213号)精神,南安市帽山小学撤并后校产归属南安市第十小学。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