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000-2019-00238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9〕82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3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9-07-16 08:32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师进修学校发展建设,强化新形势下教师进修学校对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的引领、指导作用和区域基础教育发展的服务作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以下简称《评估标准》)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发展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明确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功能定位,落实职责任务,适度超前发展,完善设施、设备建设,以适应发展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发展为总要求,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以服务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专业发展为落脚点,着力将市教师进修学校打造成集培训、教研、科研、电教于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新型机构,为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全面加强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创办高水平教师进修学校”为目标,以“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宗旨,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使市教师进修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得到全面改善,教科研训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办学水平与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顺利高分通过“福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评估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市教育局要将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纳入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加快示范性建设进程;明确教师进修学校功能定位,整合或引进资源,强化研训一体化功能,将市教师进修学校建成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市教师进修学校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业务工作;承担全市教师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示范、研究咨询、管理服务;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培养培训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全方位推进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指导、师资培训、信息技术和质量监测,致力教师专业发展和区域教育质量提升。

      (二)强化师资。市教师进修学校要以建设示范性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为出发点,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推进“互联网+”为立足点,以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养为着眼点,软硬兼顾,内外兼修,夯实办学质量和水平,提升文化底蕴,构建设施完善、结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高效的教师培训机构。市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要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学科发展趋势,熟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点规律,具备一定学术水平,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胜任1门及以上学科教研或培训教学工作。

      (三)深化内涵。通过示范性建设,促进市教师进修学校内涵发展,拓展外延,在文化建设、内部管理、培训质量、教科研指导等方面全面提升质量。市教师进修学校要根据新时期新要求,坚持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统一,坚持问计于师、问计于需,探索创新教师培训内容、模式、手段,规范培训流程,运用信息化管理,加强项目监管和质量评价,切实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努力把学校建成优秀教师的“孵化器”、名优校长的“摇篮”,成为市委、市政府办好教育的“助推器”和提升教育质量建设教育强市的“智囊团”。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作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教育局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发展的有关问题。市教师进修学校要科学制定创建方案,细化《评估标准》,任务到人,逐条逐项抓好落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文件要求,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编制、经费和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发〔2017〕16号)精神,规范市教师进修学校专职教师聘用和聘任程序,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动态管理新机制,优化专职教师队伍结构。适当增加市教师进修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中、高级职称比例占教师总数的90% 以上 (其中高级教师占50% 以上)。专任教师应占在职教职工总数85%以上,新遴选调入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原则上第一学历应为本科及以上,4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教学第一线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的业务骨干,对特级教师和教学名师、研究生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将专职教师管理纳入“县管校聘”管理体系,安排教师进修学校部分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或挂职,每三年内必须有一个学期时间到中小学挂职锻炼或兼任教学工作,促进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在基础教育系统内合理流动。每五年教师队伍更新率20%左右,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熟悉中小学一线教学,能够深入中小学课堂,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每学期至少20天到中小学听课、调研、参加教研活动、指导教学研究。逐步提高学校专职教师学历水平,到2020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职教师应占教师总数的80%。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兼职教师人数应按不低于专职教师人数的1:1比例配备,聘请兼职教师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市教师进修学校示范性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按照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核定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2.5%比例,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预算内教师培训经费分年度拨付到教师进修学校的比例应不少于60%,教师进修学校的办公经费纳入市财政独立预算。按照《评估标准》要求,完善设施,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及相关设备,加大网络设备、网络资源及图书音像等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满足开展远程培训和网上双向视频系统教学需要,构建新型的现代化教师教科研培一体化机构。

      (四)加强评估督导。各有关部门将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情况纳入“对县督导”评估体系。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原则,制定实施步骤,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市教师进修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对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教师进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深入中小学校不少于20个工作日,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确保教师进修学校管理运转科学高效。市教师进修学校要科学制定新一轮学校发展规划,立足“组织、指导、协调、管理、服务”五个关键点下功夫,激发教师进修学校内生动力,推动学校在新的起点不断取得新发展。市教师进修学校要在2006年通过教育部表彰“全国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基础上,顺利高分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新一轮省“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复评。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直有关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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