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000-2019-00070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19〕3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6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07 08:28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是逐步实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有效促进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办学(园)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主要任务

      1.责任督学主要职责:

      (1)对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等情况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随机性督导检查;

      (2)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普遍存在、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导;

      (3)对接受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后的学校,指导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4)对危及学校安全、损害师生合法权益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及时进行督查,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5)准确把握学校的办学状况、发展动态,调查研究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发现、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典型经验。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工作,真实反映学校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

      (6)认真完成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2.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主要事项: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

      1.责任督学配置。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全市设置11个督学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配备1名联络员),覆盖全市485所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包括在建学校);全市筛选聘任107名责任督学,每位责任督学负责3至5所学校的督导工作。

      2.督导工作方式。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督学随访可不事先通知学校。

      3.工作任务要求。责任督学发现学校存在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天。督导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且不影响被督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廉洁自律。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调整领导小组。为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市政府调整南安市督学责任区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强化对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管,及时了解责任督学工作情况,为督学责任区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相关责任。

      1.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应及时收集、筛选责任督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根据实际需要向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反馈,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对督导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2.财政部门要将挂牌督导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依据需要足额拨付,确保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有效推进。

      3.各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督学晋升职级或职称,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挂牌督导工作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对原来的责任督学量化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实效性。

      5.各校(园)要积极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鼓励和支持督学工作,要把责任督学的督导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责任督学每月完成督导任务后,以每月每校2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和2课时计算绩效工作量;按规定落实责任督学开展校园督导和其他教育督导活动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的报销。

      6.各责任督学要服从学校教育教学等其他工作安排;开展校园督导及参加有关督导工作会议、培训等活动前,应提前向任职学校报告。

      (三)注重运用结果

      1.市教育局对责任督学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作为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学校督导情况要作为相关学校评优评先、绩效考评及学校主要领导绩效考评、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2.市教育局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未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

      3.责任督学的考核结果要作为评优评先、职务聘任、绩效考评和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南安市督学责任区工作领导小组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安市督学责任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昭昭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郑开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碧清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石林海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婉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卓亚龙 市教育局副局长

             出宏裕 市教育局副局长

             庄剑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鲤清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佩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锦献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清楚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照星 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陈文耀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梁赐生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田空军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傅建全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干部

             沈至炜 市人民政府副科级督学

             王燕华 市人民政府副科级督学

             叶维新 市人民政府副科级督学

             王向阳 市人民政府副科级督学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方案、经费筹措、统筹协调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文耀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洪培钦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督导室人员,主要负责拟定文件、组织会议、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工作考核、信息对接等日常工作。

      市直有关单位:市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资源局、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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