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200-2021-00242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21〕50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5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第四季度工业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1-10-19 08:5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促进第四季度工业稳定增长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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