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200-2020-00286
    • 备注/文号:南政文〔2020〕175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30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2019年度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时间:2021-01-04 08:57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地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南安市2019年度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2017年度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南政文〔2017〕618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南安市2019年度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

            2.南安市中心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图、南安市中心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南安市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南安市中心城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

            3.仑苍镇、梅山镇、洪濑镇、官桥镇商服和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

            4.水头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

            5.石井镇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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