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200-2019-00290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9〕97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9
溪美街道、柳城街道、美林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南安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水源水质。到2020年底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比例均达到100%,Ⅱ类水比例进一步提高。
(二)饮用水水质。以老旧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为重点,加快推进提升城市供水水质项目建设(详见附件2),争取到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城市饮用水综合合格率达97%以上,出厂水、管网水浑浊度控制在0.5NTU以下,色度控制在10度以下,出厂水游离氯控制在0.3-2mg/L范围内,确保饮用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力争全国领先。
二、主要任务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划定、立标定界及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和水源地污染排查,建立整治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和监管措施,2019年底前,完成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全面评估,编制风险源名录。
责任单位:溪美、柳城、美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资源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公安局
2.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要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和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物资储备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发生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事件时,市生态环境、水利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
责任单位:美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管局
3.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2020年底前,城市供水企业必须具备双水源供水或者应急备用水源。争取在保证连通区域水量、水质及水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提升水资源调配、供水保障和防御水旱灾害能力。
责任单位:溪美、柳城、美林街道办事处,市水利局、城管局、旧城指挥部
4.加强自备水源管理。市水利部门要依法关停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严禁自备生活用水与城市供水混用,水质满足标准要求确需保留的,需经市政府同意。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批准新建地下水自备生活用水水源,逐步取消城市饮用水地下水源,取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可将原地下水源调整为应急水源。
责任单位:溪美、柳城、美林街道办事处,市水利局
5.加强移动风险源管控。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合理精准划定移动风险源管控区域,及时通报公安、交通等部门。公安部门要合理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禁行路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
责任单位:美林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二)城市供水厂提升改造
1.开展城市供水厂排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组织供水企业对各个生产环节工艺技术调查,对照水质目标要求需要整改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来水公司
2.推进供水厂提升改造。市自来水公司要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美林水厂三期扩建工程;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一期絮凝池栅条及排泥系统更换、增加预处理工艺、增设水质在线监测仪器;2018年底前加装药剂自动投加设备,可结合老旧供水厂整改同步推进。新建、改造水厂应采用技术先进、抗冲击负荷能力强的工艺,推广使用次氯酸钠等消毒剂。鼓励有条件的供水企业应用臭氧活性炭、膜处理等深度处理技术。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来水公司
(三)市政供水管网改造
1.全面排查市政供水管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组织市自来水公司开展供水管网排查,全面摸清管径、管材、标高、使用年限等信息,在2019年6月底前建立市区供水管网电子信息档案。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来水公司
2.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根据管网排查情况,开展老旧破损和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已明令淘汰管材的管网改造,结合道路建设、旧区改造、河道治理、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等,制定分年度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和资金方案,明确具体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管网20公里改造任务,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来水公司
(四)二次供水管理
1.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排查。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牵头,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配合开展市区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排查,摸清数量、材质、管理单位、加压模式等情况,2018年底前建立档案;卫健局负责摸清市区公共场所、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的二次供水设施底数,完善供水单位档案,2018年底前建立档案。
责任单位:溪美、柳城、美林街道办事处,市卫健局、 城管局
2.全面开展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组织开展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专项行动,督促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建立委托专业队伍每季度清洗消毒机制,清洗消毒队伍要按照相关规范开展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及时公布清洗消毒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经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水。依照《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加快推动城市住宅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维护管理,对一时无法移交的,鼓励由供水企业统一负责水箱(池)清洗消毒,清洗消毒费用由市财政购买服务或纳入水价。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是二次供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二次供水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做好二次供水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和定期清洗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住建局、发改局、城管局、财政局
3.推进老旧小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改造。组织开展老旧小区供水设施及管道改造调查摸底,摸清需要改造的小区、户数,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方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燃气、雨污水管道改造等同步推进,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
4.推进供水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推进供水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新建住宅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统一建设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供水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供水设施建设合同,收费标准按照本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自行建设的,其设计方案应当征求供水单位意见,采用符合标准的产品、材料和设备,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竣工后经供水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接入公共供水管网系统。
责任单位:溪美、柳城、美林街道办事处,市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
(五)城市供水信息化
1.强化水源地水质在线检测。市生态环境、水利部门要完善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2019年底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实现水质自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依托省水环境统一监测平台实现互联共享。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2.建立供水水质在线监测。加入省级供水管理信息系统,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在线监测和生产过程的视频监控。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城管局
3.加快管网信息化建设。2020年底前,按照省里统一标准,逐步推进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水量、水压、水质的实时采集、处理和分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快物联网技术应用,融合各类相关数字化信息,推进城市智慧水务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
(六)从水源到二次供水全过程监督
市生态环境、水利部门要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确保城市水源地水质一月一测。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市自来水公司每年开展两次出厂水、管网水全分析检测。卫健部门要对集中供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每年制定全市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方案,抽查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每季度向社会相应公开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城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是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市长负责制。要把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制定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泉州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各部门要把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作为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重大问题来抓。建立由住建、城管、卫健、水利、生态环境、发改、财政、市监等部门参与的城市供水水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指导、统筹、督促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水源保护、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资金投入、二次供水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联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取用地下水的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卫健部门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市监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水价监督管理;公安、交通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发改、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三)建立合理水价调控机制。按照《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要求,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分类定价、促进节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建立并实施供水终端价格与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联动机制。要完善供水价格调整机制,当水价调整周期超过5年或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的供水定价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20%时,应启动水价调整机制,以促进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保障的良性循环。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工作的投入,积极向上级争取管网改造资金。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资、一事一议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把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等捆绑打包吸引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提升城市供水水质资金。
(五)建立考核督查机制。饮用水水源水、出厂水、龙头水水质合格率要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内容。各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估,强力推进供水水质提升各项工作。
附件:1.南安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工作领导小组
2.南安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项目(2018年-2020年)
附件1
南安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工作领导小组
为推进《南安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工作落实,决定成立提升城市供水水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端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潘荣裕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瑞土 市发改局党组副书记
庄剑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南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海堤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清恩 市住建局副局长
柯东辉 市城管局副局长
朱奕锋 市交通局副局长
叶连章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叶理山 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建发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青山 市卫健局副局长
陈少宝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周庆喜 溪美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谢晓敏 柳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
李 晰 美林街道办事处非公组织副书记
赵世轮 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吴朝阳 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柯东辉副局长兼任。
附件2
南安市提升城市供水水质三年行动方案项目表(2018年-2020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属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 时限 |
总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 |
||||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
||||||||||
1 |
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
南安市 |
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全面评估,编制风险源名录 |
2019.12 |
/ |
生态环境局 |
||||
2 |
南安市 |
建立美林水厂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 |
2019.11 |
200 |
生态环境局 |
|||||
3 |
南安市 |
水源地地理界标、宣传牌及警示牌等标志标识 |
2019.6 |
0.65 |
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美林街道办事处 |
|||||
二、老旧水厂改造提升(含新建水厂) |
||||||||||
1 |
美林水厂生产工艺技术改造 |
南安市 |
安装药剂自动投加设备 |
2018.12 |
50 |
市自来水公司 |
||||
2 |
南安市 |
①更换一期絮凝池栅条及排泥系统;②增加预处理工艺;③增设水质在线监测仪器。 |
2020.6 |
200 |
市自来水公司 |
|||||
三、供水管网改造 |
||||||||||
1 |
供水管网改造 |
南安市 |
管网改造10公里 |
2019.12 |
550 |
市自来水公司 |
||||
2 |
南安市 |
管网改造10公里 |
2020.12 |
550 |
市自来水公司 |
|||||
四、供水管网新建 |
||||||||||
1 |
供水管网新建 |
南安市 |
管网新建5公里 |
2018-2020 |
350 |
市自来水公司 |
||||
五、水源整治项目 |
||||||||||
1 |
美林水厂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 |
南安市 |
完成美林水厂水源保护区生活面源、交通穿越等问题整改 |
2019.9 |
20 |
美林街道办事处 |
||||
2 |
东、西溪取水口拦网建设 |
南安市 |
巩固取水口拦网建设,防止源水污染 |
2019.12 |
60 |
市自来水公司 |
||||
六、二供改造 |
||||||||||
1 |
户表改造1000户 |
南安市 |
改造一户一表1000户 |
2019.12 |
50 |
市自来水公司 |
||||
2 |
不锈钢人孔盖安装 |
南安市 |
二次供水水塔加装不锈钢人孔盖 |
2019.4 |
10 |
市自来水公司 |
||||
七、水源地工业企业整治 |
||||||||||
1 |
美林水厂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的整治 |
南安市 |
对二级保护区内的7家鞋服企业进行整治 |
2019.6 |
/ |
生态环境局、美林街道办事处 |
||||
2 |
南安市 |
对5家通过遥感执法APP新发现的工业企业进行整治 |
2019.6 |
/ |
生态环境局、美林街道办事处 |
|||||
八、其他项目 |
||||||||||
1 |
建立市区二次供水设施档案 |
南安市 |
开展市区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排查,摸清数量、材质、管理单位、加压模式等情况 |
2018.12 |
30 |
市自来水公司 |
||||
2 |
建立市区供水管网电子信息档案 |
南安市 |
开展供水管网排查,全面摸清管径、管材、标高、使用年限等信息 |
2019.6 |
50 |
市自来水公司 |
||||
3 |
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
南安市 |
摸清供水区域内管网信息,建立管网电子信息档案,实现水量、水压、水质实时采集、处理和分析 |
2020.12 |
200 |
市自来水公司 |
||||
4 |
视频监控系统 |
南安市 |
完成出厂水、管网水在线监测和生产过程的视频监控 |
2020.12 |
80 |
城管局 |
市直有关单位:市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卫健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自来水公司,旧城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