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200-2018-00016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8〕20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9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安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现就我市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趟不用跑”事项是指可以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项,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办结全部实现网上通办。“最多跑一趟”事项是指最多需要一次到窗口申请或取件的事项,包括:即办事项,通过网上预审或受理、窗口领取证照或批文时核验材料的事项,其他可以通过简化优化流程实现“最多跑一趟”办理的事项。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全面梳理公布本级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以及相关便民服务事项,对符合“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要求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对暂时达不到要求的事项,应研究提出进一步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的具体措施。
——坚持“马上就办”。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要求,大力践行“马上就办”,建立健全“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的办事指南,做到标准明确、条件清楚,让群众和企业明白办事、放心办事。
——坚持协同配合。重点围绕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关键领域和突出环节,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对涉及跨层级、跨部门事项,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避免让群众和企业来回跑、往返跑。
——坚持便民利企。以便捷服务行政相对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奇葩证明、循环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做到申报材料明显精简、办理时限明显缩短、政府效能明显提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目录
梳理完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对不需要到现场即可办结、全程网办事项列入“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对跑一次可办结、便民代办和社区就近可办的事项列入“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
提高办事指南的操作性。对外公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并在福建政务服务网进行同步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按照“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办理要求,明确办事清单各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发放证照情况、表格下载、填表示例、监督检查、咨询渠道、办公时间和地址、乘车路线、状态查询等要素,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尤其是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做到通俗易懂、翔实具体可操作。针对申请人在办事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应予以详细说明和解答,并提供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例以及咨询服务热线。办事服务指南要通过福建政务服务网以及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知悉。
(二)全面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进一步完善即办制度和限时办理承诺制,推进更多个人事项、简单事项、高频事项“马上办”,减少群众和企业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涉密事项除外)实行“网上办”,全部进驻福建政务服务网办理,逐项明确网上办理星级,进一步提高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比例。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村(居)服务代办点建设,推进更多面向群众的个人的事项实现“就近办”。推进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开承诺。2018年12月底前,全市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除特别复杂事项外,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统一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5%以内;市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5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2019年年底前,市级5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
(三)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
统一规范县(市、区)、乡(镇)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建设,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城乡社区等,实现面向个人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探索“全科政务”服务机制,设置全科窗口,并进行合理授权,强化上下层级、线上线下工作协同,持续提高服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实现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由“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实现“一口清”导办、“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
(四)持续提升“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办理效率
按照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DB35/T 1630-2016)》要求,精简办事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大幅提高行政服务中心“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中即办事项比例。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加大市级行政服务分中心整合力度,分中心设置一般不超过5个,对于关联度较大的事项,统一集中到一个实体大厅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推动派出所等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的审批服务业务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018年12月底前,除涉密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实体办事大厅实现“应进必进”。2019年12月底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事项一律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五)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调整优化窗口设置。重点在企业设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社会事务、通关贸易等领域,依据事项关联度和办件量整合入驻部门受理职能、划分功能区域,将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由“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探索推行受审分离的“一号一窗一网”改革,制定各功能区“一窗受理”办事流程,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2018年12月底前50%以上、2019年12月底前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六)全面推进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
围绕“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目标,进一步提升福建政务服务网功能,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推进实名身份认证,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全面实行行政审批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联网办理,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主动对接,建设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在现有电子证照库建设的基础上,实现更多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进一步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2018年12月底前,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12月底前不低于90%。
(七)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中的咨询、投诉和监督作用。除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热线逐步整合到12345热线,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络系统,进行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按照“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三、职责分工
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清单统一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审改办汇总审核公布。
市直相关部门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分工如下:
市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进一步清理规范企业投资项目,优化立项、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审批流程,健全并联审批机制;在工业生产等领域,进一步简化优化需要企业跑多趟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实现各个审批环节提速增效。
市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要加大对工程建设等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减少企业往返次数,提高“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比例。
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商务局、税务局等单位,对涉及社会组织机构登记管理、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办理、职业资格认定、医社保办理、税务缴纳、身份认定、外商投资和自贸试验区事务等办证办事相关事项,改“群众往返跑”为“部门协同办”,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多数办理事项实现“立等可取”或“一次办结”。
市市监局积极探索推进商事登记“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证照联办等工作;负责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标准化等工作,制定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地方标准。
市法制办负责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审改办转来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负责“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督查落实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是我市深化“马上就办”、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方案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加快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部署推进。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认真开展“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梳理公布工作,尤其是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较多且与群众、企业办事创业紧密联系的部门,要作为重点改革部门率先突破,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加快形成“一次办结”长效机制。对已公布的“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宣传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营造良好氛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市直有关单位:市委编委办、档案局,市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宗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文体新局、卫计局、环保局、外侨办、安监局、市监局、行政服务中心、旅游局、广电局、消防大队、效能办、法制办,残联,税务局、气象局、公路分局。
抄送:市委王春金书记,市政府林荣忠市长、黄景阳常务副市长、
黄爱喜副市长。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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