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0583-2015-01310
- 备注/文号:南政办〔2015〕83号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5-19
南政办〔2015〕83号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
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溪美、柳城街道办事处、东田镇、霞美镇、官桥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南安市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安市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九十九溪保护管理,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九十九溪河长制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5〕59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九十九溪官桥段水质污染整治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5〕17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九十九生态环境、水环境质量为中心,全面开展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改善流域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原则
(一)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以污染企业整治、打击非法洗砂(采砂)侵占河道、畜禽养殖整治、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河道清淤疏浚、生态修复为重点,综合治理水环境。
(二)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畜禽养殖场以及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洗砂(采砂)场、非法侵占河道行为立即责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恢复原状,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或打击取缔,确保快见成效。同时,从源头上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多还旧账,从根本上扭转九十九溪流域环境恶化趋势。
(三)健全机制,巩固成效。相关乡镇、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形成整治合力;要严格落实九十九溪流域镇(街道)河段长、村级专管员责任制;要规划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整治目标
力争通过3—4年的综合整治,使九十九溪流域生态环境基本得到恢复,水体水质状况明显提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污染排放得到有效削减,人居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一)流域环境整体改善。九十九溪流域非法侵占河道、洗砂(采砂)问题得到解决;流域沿岸两侧整洁有序,无乱堆垃圾和垃圾倾倒入河、沟等现象;流域范围内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无直接排放;流域禁养区内养猪场(户)关闭拆除,可养区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二)水体水质明显提升。九十九溪流域水质得到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因子的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和控制。
(三)企业环保主体意识增强。九十九溪流域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治污设施健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五小”、“三无”企业基本关闭取缔。企业环保主体意识明显增强,整改环境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显著提高。
(四)流域管护机制长效健全。九十九溪流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健全,日常保洁机制有效运转;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作;环保日常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河(段)长、专管员责任制有效落实。
(五)群众对环境满意度提高。流域周边群众积极参与治理,养成爱护环境的良好生活习惯,环保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对整治后的流域环境满意度提高。
四、整治范围
九十九溪(南安段)主河道及其支流。包括源头(后桥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东田镇(彭溪、汤井)、溪美街道(大埔)以及九十九溪流经的柳城街道(三堡、下都、祥堂、上都、施坪)、霞美镇(埔当、沃炳)和官桥镇(席里、和铺、下洋、东星、西庄、内都)村(居)等流域段。
五、重点整治任务
(一)开展工业污染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市环保局、经贸局、食药监局、工商局和所在乡镇(街道)联合组织对九十九溪流域范围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性质、环保手续、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相关情况,并按工业(含食品)企业、“五小”企业、“三无”企业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二是分类整治。按照调查情况,分别采取针对有效措施进行整治。1.市经贸局要限期完成九十九溪流域15家建陶企业的煤改气工程,2015年5月底前完成煤气发生炉拆除工作。2.市环保局要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关闭取缔,并由市环保局函告发改、经贸、国土资源、规划、工商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发改、经贸、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不再受理被关闭企业的相关行政许可,工商局依法责令被关闭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拒不执行停止生产行政命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由作出行政命令或行政处罚决定的市直相关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市经贸局、工商局要分别对“五小”(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和“三无”(无合法公司名称、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进行关闭取缔,并加强对已关闭取缔“五小”和“三无”企业的巡查,杜绝死灰复燃现象。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市环保局要加强九十九溪流域范围内工业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偷排漏排行为,督促企业完善治污设施建设,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开展农业面源综合治理。一是深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1.市农海局要抓紧组织对九十九溪流域畜禽养殖场、专业户、散养户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养殖情况。2.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两禁区”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限期拆除违规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市农海局、环保局和所在乡镇要联合组织对位于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关闭拆除;督促位于可养区内畜禽养殖场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零排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关闭取缔。3.市农海局要严格控制畜禽养殖专业户、散养户养殖量,尽量动员退出养殖或向养殖小区集约饲养方式转变,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模式,督促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染防治设施。二是市农海局要在九十九溪流域周围的农业用地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农民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减少化肥、农药对流域水体水质的污染。
(三)开展生活污染源治理。一是全面清理九十九溪流域水体水面、河道的漂浮物、垃圾等杂物,建立健全区域内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机制和流域周边保洁制度,完善配套垃圾收集箱、收集池,配备村庄(社区)环卫专职人员,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确保不入河入溪。二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2016年9月底前完成官桥镇污水处理及主管网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三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长远结合,合理规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近期,对污水管网不能覆盖的村庄,要因势利导,采取建设微动力、人工湿地、氧化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投资省、见效快的方式,加强流域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远期,要积极谋划,加快区域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确保流域内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四)开展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所在乡镇(街道)要组织全面清理水葫芦等入侵水生植物,消除入侵水生植物对水体水质的影响;对淤泥淤积较多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改善河流生态系统,确保水流畅通。市国土局要牵头组织取缔九十九溪流域12处洗砂场(泉州市水利局、环保局通报有15处洗砂场,经现场调查核实,实为12处洗砂场)。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并沿溪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市水利局要组织对九十九溪流域非法侵占河道及采砂行为进行打击取缔,规划建设河岸保护工程,对河道破坏严重地段实施生态修复。
(五)全面落实流域管护机制。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5〕34号)要求,市水利局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河段长、村级专管员职责,全面实行九十九溪流域乡镇(街道)河段长、村级专管员责任制,建立河段长、村级专管员职责公示牌,标明职责、负责河段、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确保流域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同时,要抓紧开展九十九溪河道岸线规划,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明确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健全流域管护长效机制。
(六)加强水质监测通报。市环保局要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合理选取监测点位,结合整治进展情况,开展九十九溪流域水质监测,密切关注并及时通报流域水质变化情况。
(七)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开展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舆论监督和宣传,把舆论监督、宣传教育与环境治理有机结合,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时间安排
(一)2015年4月底前:制定完成综合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二)2015年5月底前:整治范围内的所有建陶企业完成LNG替代,拆除煤气发生炉。
(三)2015年6月底前:所在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完成九十九溪流域企业、畜禽养殖场、洗砂场、非法侵占河道等排查工作,共同确定拟停产整顿、搬迁、关闭取缔的企业、畜禽养殖场、洗砂场名单和整改要求。
(四)2015年12月底前:1.完成洗砂场、非法侵占河道的打击取缔,关闭取缔流域范围内“五小”和“三无”企业。2.完成禁养区养猪场关闭拆除。3.完成河道垃圾、杂物、水葫芦的清理工作。4.完成泉州市东星养殖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型黑胶膜沼气池建设,配套发电机组进行沼气发电;完成南安市顺宝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生化设施)的增容改造提升工程建设;5.完成官桥镇祥和新区段河道北岸
(五)2016年6月底前:1.分期分批,完成关闭取缔流域范围内44家违规建设的石材加工厂(点)。2.完成南安上锋养殖有限公司实施养殖废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养殖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零排放。3.督促官桥杨清强养猪场、官桥王金城养猪场补办环保手续,实施养殖废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养殖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六)2016年12月底前:1.完成流域范围污染企业整治,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完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2.开展九十九溪河道岸线规划,完成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并向社会公布。3.建成官桥污水处理厂及镇区管网配套工程,并投入运行。
(七)2017年12月底前:1.因地制宜,采取微动力、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处理工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开展河道清淤疏浚,规划建设河岸保护工程,对河道损毁严重地段实施生态修复。3.完成关闭经整治改造仍无法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的养猪场。4.规划建设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八)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九十九溪(南安段)综合整治任务,流域生态环境基本得到恢复,水体水质状况明显提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九十九溪流域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健全。
七、部门分工
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下,由溪美街道、柳城街道、东田镇、霞美镇、官桥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直有关单位全力配合、指导督促。
(一)经贸局:督促建陶企业完成LNG替代;负责九十九溪流域内“五小”企业情况的调查,并提请市政府责令关闭取缔;负责督促供电企业对市直有关单位作出停产、关闭取缔决定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
(二)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处理停产整治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为停产整治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三)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整治工程项目经费。负责对截污管网工程、河道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关闭养猪场补助资金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及时拨付治理资金,确保全面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四)监察局: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依法依纪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指导被关闭取缔的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对退出养殖的业主进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打击取缔九十九溪流域非法洗砂场。
(七)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指导开展九十九溪流域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统筹、科学规划建设流域截污管网工程;督促供水部门对市直有关单位作出停产、关闭取缔决定的企业采取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
(八)农海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调查和整治,配合做好违规建设的畜禽养殖场(点)关闭取缔工作;引导九十九溪流域周边农民科学施肥用药。
(九)水利局:负责打击取缔九十九溪河道采砂、非法侵占河道活动;负责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开展河岸保护工程及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指导督促开展河道清淤疏浚;督促落实九十九溪河段长、村级专管员责任制。
(十)环保局:负责工业企业污染情况调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环保整改措施,并加强日常监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提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对存在环境刑事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负责九十九溪流域水质监测通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企业;依法责令被关闭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二)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九十九溪流域蜜饯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违规生产经营的蜜饯企业,对被责令停止生产的企业,暂停受理其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
(十三)电力公司:负责对关闭取缔企业或停产整治企业采取断电停电措施;对改变用电申请或擅接、擅供电源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十四)发改、规划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对被责令停止生产的企业,暂停受理其与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对逾期未完成整改被关闭的企业,不再受理相关行政许可。
(十五)新闻宣传部门:组织做好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十六)法制办:积极、主动给予法制指导,确保停产整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十七)人民银行、银监办:要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督促金融机构对环境违法企业停止新增授信支持,严格控制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九十九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定期督查通报进展情况。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张瑞平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黄原子副主任、市水利局陈天义局长、市环保局苏建华局长、柳城街道办事处陈金颖、霞美镇镇长廖徐伟、官桥镇镇长郑曙熙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城乡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农海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广电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电力公司、南安商报社以及溪美街道办事处、东田镇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蔡志通副局长兼任。柳城街道办事处、霞美镇、官桥镇也要相应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制定上报年度实施计划,每月底前将整治进展情况加盖公章报送市环保局汇总(联系及传真号码:86372809,电子邮箱:nastk@163.com)。
(二)加强部门合作。九十九溪是泉州母亲河晋江水系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九十九溪水环境、生态环境问题越发突出,部分河段污染问题严重,非法采砂洗砂、侵占河道现象屡禁不止。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九十九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规定,对照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承担属地管理职责和主管部门责任,主动靠前,切实抓好整治工作,逐月逐季抓推进、抓落实。对于不作为或乱作为,影响九十九溪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资金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要加大企业治污主体的投入。市财政局要优先安排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有效整合市政、水利、环保、农业等各方面的资金,市直有关单位也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确保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教育。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公众参与机制,使公众成为九十九溪流域整治的重要力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开展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舆论监督和宣传,把舆论监督、宣传教育与环境治理有机结合,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南安市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年度计划
任务表
附件
南安市九十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年度计划任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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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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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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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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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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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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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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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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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源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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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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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溪流域15家建陶企业完成LNG替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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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LNG替代任务,拆除煤气发生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厂区燃煤、陶土堆放场要落实环保措施,做到防扬尘、防雨水冲刷。(15家建陶企业:源隆建材、铭盛陶瓷、豪联建材、安利陶瓷、吉兴陶瓷、彩霸陶瓷、嘉帝建材、金诚建材、九洲瓷业、一条龙陶瓷、国龙陶瓷、力泰建材、港盛陶瓷、协辉陶瓷、协进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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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的5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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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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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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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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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豪旺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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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实施停产整治,完成配套污水防治设施建设,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零排放;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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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2015年8月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2016年3月底前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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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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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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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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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官桥金豪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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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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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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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官桥镇金成食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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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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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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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和成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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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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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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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和成食品有限公司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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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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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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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官桥顺合蜜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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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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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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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杏春蜜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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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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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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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三隆重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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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一经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治理。
|
|
常年开展
|
霞美镇
|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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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泉州苏合建桥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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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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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紫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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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生产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一经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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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年开展
|
霞美镇
|
环保局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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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凯盛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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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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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环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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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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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华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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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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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营顺石材工艺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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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石材废水“零排放”,石粉、石渣按要求进行收集、转运、处理。一经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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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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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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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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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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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黑山石材工艺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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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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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益迈石材工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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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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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信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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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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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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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桥镇
环保局
经贸局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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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国土局
公安局
执法局
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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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王建设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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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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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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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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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清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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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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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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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王万龙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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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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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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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合兴石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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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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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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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楚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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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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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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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王永兵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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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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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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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王振电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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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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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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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加礼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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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28
|
王东祥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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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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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王文革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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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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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
官桥镇
环保局
经贸局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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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国土局
公安局
执法局
电力公司
|
30
|
占万龙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31
|
鸿兴石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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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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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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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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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泽石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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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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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王金炼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34
|
王冠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35
|
王海水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36
|
王少辉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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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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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南安宏进石材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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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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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宏进石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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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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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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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宏进石材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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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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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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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诚达锡鹏石材工艺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41
|
王锡奎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42
|
王宣良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43
|
王锦江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44
|
鑫龙石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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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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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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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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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太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46
|
王进来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官桥镇
环保局
经贸局
工商局
|
水利局
国土局
公安局
执法局
电力公司
|
47
|
下洋医院边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48
|
王虹颜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49
|
席里建材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50
|
王振设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51
|
王侨清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52
|
王振度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53
|
王泉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54
|
王自力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55
|
王天助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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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底前
|
||
56
|
中兴石材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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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王锦培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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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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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碧原石材栏杆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59
|
艺鑫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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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60
|
王钦贤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61
|
建艺石材工艺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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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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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王民主石材加工厂
|
采取断电断水措施,完成关闭取缔工作。
|
|
2016年6月底前
|
||
63
|
潘冷生发兰厂
|
关闭取缔,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关闭取缔后生产原辅材料、生产废水废料的妥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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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5年8月底前
|
霞美镇
经贸局
|
市直相关部门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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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污染源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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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泉州市东星养殖业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一座
|
300
|
2015年12月底前
|
官桥镇
养殖业主
|
农海局
环保局
|
65
|
南安市顺宝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完成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生化设施)的增容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由日处理能力200吨提升至300吨。养殖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40
|
|||
66
|
官桥杨清强养猪场
|
加强日常监管,补办环保手续,实施养殖废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养殖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20
|
2016年6月底前
|
官桥镇
养殖业主
|
农海局
环保局
|
67
|
官桥王金城养猪场
|
加强日常监管,补办环保手续,实施养殖废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养殖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25
|
|||
68
|
南安上锋养殖有限公司
|
加强日常监管,实施养殖废物全过程综合治理,养殖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
60
|
2016年6月底前
|
柳城街道
养殖业主
|
农海局
环保局
|
69
|
官桥李亚东养猪场
|
新垵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实行关闭拆除。
|
18.5
|
2015年5月底前
|
官桥镇
环保局
农海局
|
水利局
国土局
公安局
执法局
电力公司
|
70
|
官桥黄友谊养猪场
|
新垵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实行关闭拆除。 |
60
|
|||
71
|
官桥洪英标养猪场
|
新垵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实行关闭拆除。 |
8.6
|
|||
72
|
官桥洪银水养猪场
|
新垵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实行关闭拆除。 |
19.5
|
|||
73
|
霞美沃柄村李振玉养猪场
|
九十九溪流域禁养区内,实行关闭拆除。
|
35
|
2015年12月底前
|
霞美镇
环保局
农海局
|
水利局
国土局
公安局
执法局
电力公司
|
74
|
霞美沃柄村赵清松养猪场 |
|||||
75
|
霞美沃柄村赵德从养猪场 |
|||||
76
|
霞美沃柄村洪龙宾养猪场 |
|||||
77
|
霞美沃柄村洪全体养猪场 |
九十九溪流域禁养区内,实行关闭拆除。
|
45
|
2015年12月底前
|
霞美镇
环保局
农海局
|
水利局
国土局
公安局
执法局
电力公司
|
78
|
霞美沃柄村洪建国养猪场 |
|||||
79
|
霞美沃柄村洪文武养猪场 |
|||||
80
|
霞美沃柄村洪群养猪场 |
|||||
81
|
霞美沃柄村洪银水养猪场 |
|||||
三
|
生活污染源整治
|
|
||||
82
|
官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
完成镇区
|
715
|
2015年12月底前
|
官桥镇
市政局
|
|
完成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
|
4000
|
2016年9月底前
|
|
|||
83
|
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置
|
完成各辖区内溪流漂浮物及沿岸垃圾清理工作,合理配置各村(社区)垃圾收集桶和垃圾收集车,杜绝垃圾、杂物流入溪流。严格按照城乡生活垃圾“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的运作模式,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加强流域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
|
常年开展
|
溪美街道
柳城街道
东田镇
霞美镇
官桥镇
|
市政局
|
84
|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因地制宜,采取微动力、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步解决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
|
2017年6月底前
|
柳城街道
霞美镇
官桥镇
|
市政局
环保局
|
85
|
规划建设截污管网
|
积极谋划,加快区域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确保流域内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
|
2018年12月底前
|
市政局
柳城街道
霞美镇
官桥镇
|
|
四
|
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
|
|||||
86
|
官桥镇美人溪(祥和新区段)河道整治工程
|
开展官桥镇祥和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北岸
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
5500
|
2015年12月底
|
官桥镇
|
水利局
|
87
|
官桥镇九十九溪(席里段)河道砌筑绿化工程
|
完成席里段河道清淤、砌筑
|
200
|
2015年12月底
|
官桥镇
|
水利局
|
88
|
开展河道生态修复整治工程
|
全面清理水葫芦等入侵水生植物,消除入侵水生植物对水体水质的影响;对淤泥淤积较多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改善河流生态系统,确保水流畅通。
|
|
2017年12月底前
|
柳城街道
霞美镇
官桥镇
|
水利局
|
规划建设河岸保护工程,对河道损毁严重地段实施生态修复。
|
|
2018年6月底前
|
水利局
|
|
||
89
|
柳城下都村黄海顺洗砂场
|
组织完成打击取缔,彻底根治。利用九十九溪水源,开展河道外非法洗砂,洗砂后的泥浆、废水直排入河造成溪水浑浊、泥渣淤积河床,危害了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
|
|
2015年12月底前
|
柳城街道
国土局
|
水利局
执法局
环保局
公安局
电力公司
|
90
|
柳城下都村李垂坐洗砂场 |
|
||||
91
|
柳城下都村欧阳高照洗砂场
|
|
||||
92
|
柳城下都村李文渠洗砂场 |
|
||||
93
|
柳城下都村陈振松洗砂场 |
|
||||
94
|
柳城下都村李文佣洗砂场 |
|
||||
95
|
柳城下都村黄良友洗砂场 |
|
||||
96
|
柳城下都村高金坚洗砂场 |
|
||||
97
|
柳城施坪村丰业公司洗砂场
|
|
||||
98
|
柳城施坪村李海军洗砂场 |
|
||||
99
|
霞美埔当村吴英伟洗砂场 |
组织完成打击取缔,彻底根治。利用九十九溪水源,开展河道外非法洗砂,洗砂后的泥浆、废水直排入河造成溪水浑浊、泥渣淤积河床,危害了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
|
|
2015年12月底前
|
霞美镇
国土局
|
水利局
执法局
环保局
公安局
电力公司
|
100
|
官桥和铺村王江水洗砂场 |
组织完成打击取缔,彻底根治。非法侵占河道洗砂,洗砂后的泥浆、废水直排入河造成溪水浑浊、泥渣淤积河床,危害了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
|
|
2015年12月底前
|
官桥镇
水利局
国土局
|
执法局
环保局
公安局
电力公司
|
101
|
官桥和铺村王文东洗砂场
|
组织完成打击取缔,彻底根治。利用九十九溪水源,开展河道外非法洗砂,洗砂后的泥浆、废水直排入河造成溪水浑浊、泥渣淤积河床,危害了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
|
|
2015年12月底前
|
官桥镇
国土局
|
水利局
执法局
环保局
公安局
电力公司
|
五
|
实施流域管护机制
|
|||||
102
|
落实河(段)长责任制
|
明确乡镇(街道)河段长、村级专管员职责,全面实行九十九溪流域乡镇(街道)河段长、村级专管员责任制,建立河段长、村级专管员职责公示牌,标明职责、负责河段、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确保流域管护责任主体落实到位。
|
|
2015年12月底前
|
水利局
柳城街道
霞美镇
官桥镇
|
|
103
|
实施河岸生态保护划线管理
|
抓紧开展九十九溪河道岸线规划,划定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明确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健全流域管护长效机制。
|
|
2016年6月底前
|
水利局
|
柳城街道
霞美镇
官桥镇
|
六
|
开展水质监测通报
|
|||||
104
|
加强水质监测通报
|
合理选择监测点位,结合整治进展情况,开展九十九溪流域水质监测,密切关注并及时通报流域水质变化情况。
|
|
每季度开展一次
|
环保局
|
|
七
|
强化宣传教育
|
|||||
105
|
加强整治宣传工作
|
制定整治宣传工作方案;在九十九溪流域沿岸、村口、桥头等重要地段设立宣传栏,设置固定宣传标语、警示牌;沿溪各村聘请环保监督员,建立群众环保监督员制度;制作宣传简报,定期向相关单位、群众通报整治情况。
|
|
常年开展
|
柳城街道
霞美镇
官桥镇
|
市直各相关部门
|
|
合 计
|
11271.6
|
|
|
|
市直有关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
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市
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农业与海洋局、水利局、
环保局、广电局,南安商报社、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电力公司,市政府督查室、法制科。
抄送:泉州市水利局、环保局,南安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市政府王春金市长、张瑞平副市长、陈相成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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