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4-00397
- 备注/文号:南政地〔2024〕6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8
市自然资源局: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东田镇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用地使用集体土地的请示》(南资源〔2024〕5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东田镇南坑村集体建设用地0.1759公顷,拨用作为东田镇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用途为老年社会福利用地。
东田镇人民政府应根据项目备案、规划要求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变相开发房地产。该项目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坑窑址的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东田镇人民政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建设指导工作。由东田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缴纳各项用地税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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