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1-1300-2024-00395
- 备注/文号:南政〔2024〕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30
因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需要,拟征收南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南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
二、补偿登记: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房屋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土地、房屋等相关权利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三、意见反馈: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信函方式寄至征收实施单位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权属书证材料。
联系单位: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5-86210068
联系地址:南安市东田镇东田街136号
特此通告。
附件:福建省南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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